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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2022-0811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行业管理服务 发布日期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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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导游要严格落实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

近日,全省旅游市场恢复态势良好,云南省导游协会、云南省旅行社协会联合发布“导游服务倡议书”,呼吁全省旅游从业人员共同维护好云南旅游的良好形象。

全文如下:

全省导游朋友们:

在各级党委政府、文旅部门和广大文旅企业、从业人员的共同坚持和不懈努力下,云南旅游业迎来了良好的局面,全省旅游市场恢复态势良好。

近期,因少数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和不良言行引发的投诉呈上升趋势,不但影响了旅游接待服务质量,也严重影响云南旅游的形象和声誉,文化旅游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云南省导游协会、云南省旅行社协会与省内相关州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导游协会(分会)在此共同呼吁:

全省旅游从业人员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复工复产机会。导游人员接待旅游团队时,要落实“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的理念,规范提供导游服务,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的相关规定,严禁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擅自改变旅游行程安排、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共同维护好云南旅游的良好形象。

云南省导游协会 云南省旅行社协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