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19-092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法律法规和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9-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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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当前全县开展的A级景区、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名镇和旅游名村等四个创建工作,昌宁县组织13乡镇分管旅游的领导、项目工作人员,涉及创建任务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有关景区负责人、县文旅局工作人员等60余人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创建培训。
在培训上,对“四个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创建时间节点、创建工作要求等做了深入安排部署;县文旅局相关人员分别就A级景区创建宏观背景、创建程序、《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评定细则、现场检查、景区复核,旅游扶贫示范村创建标准,《云南省旅游名镇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旅游名镇创建规范》(试行)、《云南省旅游名镇创建规范评分细则》,《云南省旅游名村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旅游名村创建规范》(试行)、《云南省旅游名村创建规范评分细则》等做了详细讲解培训。
培训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四个创建”细节培训,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明晰,接下来将全力以赴确保创建成功,为昌宁县在全省旅游革命评价奖励中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