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12_A/2016-092101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6-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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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
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巩固成果,提高质量,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繁荣和发展农村文化,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实现“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作为根本目标,围绕建设“灿烂的青铜文化、多彩的民族文化、秀美的生态文化、厚重的茶乡文化、和谐的田园文化”思路,加快昌宁文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各级关于实施城乡统筹,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立足昌宁县情,认真贯彻落实柯卡一体化建设思路,将柯街、卡斯城乡一体化暨两镇同城建设定位为辐射带动枯柯河流域的昌宁县城发展次中心来打造,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促进全县文化建设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编制的思路和方法:一是围绕昌宁县拟定的战略目标科学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发展指标。做到“四个兼顾”,即兼顾全面和重点,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兼顾需要和可能,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做到速度、质量、效益、结构相统一,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统一。二是围绕国家、省、市、县的总体要求,明晰“十三五”期间文化事业工作的发展重点。结合全县推进特色城镇化和建设新农村来调整优化城乡文化设施结构,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使我县的发展规划与国家、省、市发展战略重点相一致,确保我县文化事业工作有更多的、急需的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纳入国家、省、市规划。三是围绕“统筹兼顾、协调有序”原则,推进我县“十三五”期间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发挥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切实强化“注重民生、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四是围绕各级关于柯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和总体要求,结合文化事业工作,做好项目规划编制及申报工作,从而加快昌宁县柯卡一体化建设步伐,为加快两镇同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发展目标:不断完善文化政策,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现代文化产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育和开拓市场,加强县、乡(镇)、村(社区)、自然村(小区)文化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兴办的全县文化事业发展新格局。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较为完善、具有昌宁特色的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文化事业发展体系。通过积极争取,将柯街卡斯一体化发展试点建成区面积达3平方公里以上,可容纳居民3万人以上,成为衔接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融合发展的小城市,成为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居)民化的示范点,成功打造两镇同城一体化。
一、文化事业发展规划(60个)
(一)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26个)
1.利用国家扶持乡镇文化站建设政策项目(5个)
(1)昌宁县乡镇影剧院业务用房建设。投资7800万元,建设用地13亩,建筑总面积5980平方米,设座位6500个。在每个乡镇建设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500个座位,投资600万元的小型影剧院。
(2)温泉古茶文化研究基地业务用房。总投资300万元,建设用地3亩,在温泉镇综合文化站西侧建设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古茶文化研究基地业务用房一幢。
(3)大田坝镇哀牢文化陈列馆。投资300万元,建设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占地5亩的哀牢文化陈列馆,陈列馆由主馆和广场组成,充分展示大田坝白沙坡、德斯里出土的青铜器,充分挖掘大田坝灿烂的哀牢文化。
(4)温泉镇徐霞客文化陈列馆。投资400万元,建设占地4亩的徐霞客文化陈列馆。内设徐霞客故居、徐霞客雕塑及以《徐霞客游记》为主体的碑廊,并展示徐霞客游昌宁的路线。
(5)湾甸乡傣族文化陈列馆。投资300万元,建设占地4亩,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的傣族文化陈列馆业务用房。
2.利用国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设施政策项目(2个)
(1)右甸东门古城楼重建项目。计划投资6500万元,建设三层框架,明清建筑风格,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2)右甸北门古城楼重建项目。投资1000万元修复高9米,长1000米长的右甸北门古城墙。
3.利用国家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政策项目(5个)
(1)昌宁大甸山哀牢文化遗址公园。投资4亿,建设40000平方米的哀牢文化遗址公园。
(2)昌宁县博物馆建设项目。投资10000万元,建设用地3亩,建筑面积为框架4000平方米。
(3)抗日爱国将领鲁道源故居抢救修缮项目。投资3500万元,修复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
(4)卡斯毛寨赵家老宅古民居修复项目。投资400万元,修复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
(5)昌宁县域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投资3000万元,对县域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复保护。
4.利用国家社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项目(12个)
(1)昌宁县文工队(杜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建设两层框架,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业务用房一幢。
(2)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500万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业务用房一幢。
(3)昌宁县文化展馆建设项目。投资540万元,建筑面积为3层13间,1350平方米。在内设灿烂的青铜文化展示区、多彩的民族文化展示区、秀美的生态文化展示区、厚重的茶乡文化展示区、和谐的田园文化展示区,民族茶具陈列室、茶艺体验室、“斗茶”室、茶文化培训室、多功能活动室、会展中心等,使之真正成为昌宁县千年茶乡文化传承展示活动中心。
(4)昌宁县文化馆改扩建项目。投资1080万元,五层框架,建筑面积为165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一幢。
(5)昌宁县50个移动数字图书馆建设项目。投资260万元,在县域建设50个移动数字图书馆。
(6)昌宁县民族民间古乐传习馆。投资100万元,在昌宁县城建设民族民间古乐传习馆业务用房一幢,建设用地1亩,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7)翁堵集镇文体活动广场建设项目。投资5600万元新建占地50000平方米的综合文体广场,含20000平方米业务用房。
(8)昌宁苗族服饰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投资5000万元在昌宁县城及耈街乡、珠街乡、勐统镇、更戛乡、柯街镇建设苗族服饰传习馆,成立昌宁苗族服饰刺绣有限公司,保护和开发相关项目。
(9)昌宁县民族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20000万元,在昌宁县茶韵公园建设以县内8个世居民族为元素的集民族服饰、饮食文化、歌舞表演等于一体的民族文化产业园。
(10)昌宁县映春湾澜沧江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投资2000万元建设映春湾澜沧江文化旅游度假区。
(11)昌宁红千年茶乡文化展示园建设项目。投资5600万元打造昌宁红千年茶乡文化展示园。
(12)昌宁县绿色网吧试点建设项目。投资500万元,建设一幢3层,780平方米的绿色网吧,内设200台电脑,分未成年人、老年人、中青年人三个专区,营造积极、健康、安全、绿色的网吧氛围。
5.利用国家文化创新扶持建设项目(2个)
(1)哀牢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投资500万元,在昌宁县城建设哀牢文化研究中心业务用房一幢,建设用地4亩,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研究、探索、传承和保护哀牢文化。
(2)昌宁古树茶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投资1000万元,建设昌宁古树茶文化传承馆,建设用地3亩,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设立古树茶研究基地,进一步传承和保护昌宁古树茶文化。
(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规划(11个)
1.昌宁县村级综合文化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3720万元,建设总用地62亩,总建筑面积24800平方米,每个村级文化室投资30万元,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室内设有农家书屋、信息共享室、多功能室、外设有球场(小广场)。
2. 100个自然村文化院建设项目。投资3000万元,建设100个自然村文化院,总建设用地100亩,总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小广场总面积30000平方米。每个自然村业务用房在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投资30万元,建设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业务用房一幢,建设面积为300平方米小广场一个。
3.集中住户50户以上的自然村668个“农家书屋”建设项目。投资13360万元(20万元×668),其中土建10020万元,图书设备3340万元。
4.昌宁县古茶文化“茶味庄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2200万元,占地20亩,建筑面积达4000平方米。
5.昌宁县124个行政村电子阅览室建设项目。投资1240万元新建124个村(社区)电子阅览室。
6. “小广场,大喇叭”建设工程。投资2800万元在全县16个文化站和124个行政村实施“小广场,大喇叭”工程。
7.昌宁县文体活动广场建设项目。投资4500万元,新建45个文化体育活动综合广场。
8.昌宁县15个文化惠民示范村创建项目。投资525万元(35万元×15个),创建15个文化惠民示范村。
9.昌宁县10个文化惠民示范社区建设项目。投资350万元(35万元×10个),创建10个文化惠民示范社区。
10.昌宁县农村业余演出队补助项目。投资80万元,补助昌宁县200支农村业余演出队,每支补助0.4万元。
11.昌宁县5个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投资500万元,完成5个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
(三)文化艺术创作(7个)
1.《昌宁民俗》10集电视纪录片拍摄。投资500万元,以《昌宁民俗》文本为依据,编辑拍摄10集电视纪录片《昌宁民俗》。
2.舞台剧《哀牢传》创作演出。投资1500万元。以昌宁大甸山墓地近年来出土的268件(套)青铜文物为线索,编辑创作排练演出舞台剧《哀牢传》。
3.舞蹈诗《苗岭天风》创作演出。投资1000万元,以首批国家级非遗项目------“昌宁苗族服饰”为元素创作改编演出《苗岭天风》。
4. 30集电视剧《哀牢传》制作拍摄。投资30000万元。以昌宁大甸山出土文物为线索,制作拍摄30集电视连续剧《哀牢传》。
5.舞台剧《冈亘尤》创作演出。投资300万元,以昌宁苗族史诗为依据,编辑创作排练演出舞台剧《冈亘尤》,展现出天地山川的由来。
6.电影《神蜘蛛》制作拍摄。投资400万元,以傣族民间故事为依据,制作拍摄电影《神蜘蛛》,演绎出傣族人民的历史民俗文化。
7.电影《琥珀之恋》制作拍摄。投资400万元,以昌宁大甸山出土文物“琥珀串珠”为线索,创作拍摄电影《琥珀之恋》。
(四)两镇同城柯卡一体化(16个)
1.两镇同城柯卡一体化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9个)
(1)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70万元,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业务用房一幢。
(2)文化馆建设项目。投资1500万元,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文化馆建设。
(3)图书馆建设项目。投资1500万元,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图书馆建设。
(4)农耕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投资1000万元,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农耕文化博物馆。
(5)文化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投资1500万元,一层框架结构瓦层面,占地面积4亩的文化培训中心。
(6)室外露天舞台建设项目。投资100万元,建设500平方米的室外露天舞台。
(7)民族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投资2000万元,建设占地20亩的民族文化广场。
(8)民族文化标志性雕塑。投资500万元,完成占地2亩的民族文化性标志性雕塑。
(9)绿化工程项目。投资600万元,完成7亩的绿化工程。
2.两镇同城卡斯民族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7个)
(1)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100万元,建设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一幢。
(2)文化活动广场室外篮球场建设项目。投资30万元建设一块600平方米的室外篮球场。
(3)文化活动广场农民健身器材健身项目。投资10万元,安装两套农民健身器材。
(4)室外舞台建设工程。投资100万元,建设一个500平方米的室外舞台。
(5)民族文化标志性建筑。投资100万元,建设占地1亩的民族文化标志性建筑。
(6)民族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建设占地10亩的民族广场。
(7)绿化工程项目。投资500万元,完成6亩的绿化工程。
二、广播电视项目(8个)
1.昌宁县广播中波发射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投资2000万元,建设高76米的中波拉线发射塔一座;半径76米的120根纯铜线发射地网铺设;发射机房及值班用房一幢,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建设避雷设施一套;水、电、路、围墙、伙房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2.昌宁县本地节目地面无线数字电视覆盖盲区二至五期补点建设项目。投资1700万元,在13乡镇进行补点建设,确保到2020年市、县本地广播电视节目在我县的覆盖率达90%以上。
3.村民小组无线广播覆盖工程。投资1000万元,建设全县2—3个乡镇600个村民小组无线广播试点。
4.昌宁县13乡镇数字光纤网工程。投资2000万元,在全县13乡镇建设数字光纤网覆盖联网工程,建设集有线电视、互联网、户户应急小广播等于一体的现代化数字网络。
5.昌宁县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营维护中心建设项目。投资600万元,完成昌宁县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营维护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技术用房500平方米,集“村村通”卫星电视维修、维护、培训、项目实施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中心。
6.昌宁县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营维护中心建设项目。投资600万元,完成昌宁县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营维护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技术用房500平方米,集“户户通”卫星电视维修、维护、培训、项目实施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中心。
7.昌宁县两镇同城柯卡一体化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营维护中心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完成昌宁县两镇同城柯卡一体化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营维护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技术用房300平方米,集“村村通”卫星电视维修、维护、培训、项目实施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中心。
8.昌宁县两镇同城柯卡一体化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营维护中心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完成昌宁县两镇同城柯卡一体化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营维护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技术用房300平方米,集“户户通”卫星电视维修、维护、培训、项目实施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中心。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