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2-1123002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7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为推动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促进全省消费持续恢复发展,现就《若干政策措施》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2022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要求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起草了《若干政策措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包括5方面28项措施,并开列了2022年我省促消费16项重点任务清单。
第一,加快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包括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加快回暖、提振餐饮消费、鼓励汽车消费、扩大家电家具消费、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挖掘假日消费潜力、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等10项具体措施。
第二,拓展消费增长新空间。包括扩大健康养老托育消费、加快发展体育消费、促进家政消费、大力发展“夜经济”、促进会展经济发展、鼓励绿色消费发展、推动农村消费持续升级、培优扶强商贸企业等8项具体措施。
第三,着力建设消费新载体。包括打造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城市商圈错位发展、持续推进网络消费、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5项具体措施。
第四,持续提升消费能力。包括增加就业收入、优化消费金融服务、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等群体基本生活消费等3项具体措施。
第五,促进居民消费环境优化。包括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要素保障等2项具体措施。
同时,《若干政策措施》还明确了保障机制。
四、主要特点
(一)聚焦当前,推动消费加快恢复。为高效统筹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云南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及特点,《若干政策措施》首先就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兑现助企纾困政策、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及推动文旅、餐饮、汽车、家电家具、住房消费等重点工作领域提出了支持措施。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2022年促消费工作需重点落实的16条“真金白银”措施,涉及统筹省级财政既有资金5亿多元,全力稳住传统消费、大力发展新型消费、积极鼓励服务消费、有力促进大宗消费,进一步助企惠民、提振信心,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
(二)着眼长远,促进消费提质升级。《若干政策措施》在给予短期支持、集中释放政策红利的同时,还兼顾中长期促进消费发展的需求,围绕拓展消费新空间、建设新载体,提升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环境等促进供给体系、需求结构、流通网络和发展环境提质升级,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着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三)压实责任,确保措施落地见效。为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一系列保障措施,要求充分发挥省级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提出了政策联动落实,每季度报送进展情况,以及细化配套措施时要明确适用范围、申报流程、材料清单、业务办理人员信息等要求,最大限度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让人民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