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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2022-06150018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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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平安旅游”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昌宁县为什么要创建“平安旅游”?

通过“平安旅游”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围绕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目标,全面推进“平安旅游”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旅游环境,不断巩固和提升昌宁旅游形象,积极推动昌宁旅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创建“平安旅游”的目标是什么?

昌宁县“平安旅游”创建活动以落实“平安旅游进景区、平安旅游进饭店、平安旅游进行程、平安旅游进团队”的“四进”工作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突出辖区内各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旅游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围绕旅游市场秩序、旅游公共服务、旅游交通安全、旅游餐饮卫生等方面,大力开展以“平安景区、平安宾馆饭店”等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旅游”创建活动。

三、“平安旅游”的创建范围有哪些?

创建范围主要是全县旅游要素单位和企业,其中包括共性部分:各乡镇人民政府;个性部分: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宾馆饭店。

四、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做好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召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抓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旅游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危险区域、危险设施、危险项目等设有警示标志。

五、如何强化行业综合整治?

1.建立健全旅游服务监管规章制度和考核、监督、发布、投诉受理等工作制度,加强旅游服务的规范与监督管理;

2.开展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整治活动,不断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

3.深入组织开展文明创建、诚信建设等活动;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六、A级景区如何做好“平安旅游”?

1.经营行为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强化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工作;

4.做好特种旅游项目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5.抓好景区重点要害部门、要害岗位的安全防范措施;

6.做好安全生产警示、提示;

7.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8.抓好景区消防安全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

9.抓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10.抓好景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1.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防范;

12.抓好景区内部及周边综合整治,维护景区治安秩序;

13.加强职工法制教育,切实做好内部维稳工作;

14.认真受理各类游客投诉,妥善处置矛盾,快速调解纠纷。

七、旅行社如何做好“平安旅游”?

1.经营行为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不做虚假宣传,不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

3.接待旅游团队选择等级评定合格的旅游经营者为服务提供方,签订《云南旅游标准合同》;

4.委派的导游人员或领队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领队证,严格执行《导游派遣证》制度;

5.聘用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6.贯彻执行“七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统一报价、统一宣传、统一计调、统一结算的经营管理模式;

7.购买旅游安全组合保险;

8.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要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和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危害;

9.及时妥善处理旅游者投诉,完善投诉档案管理制度;

10.建立健全有关服务质量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