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3041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 推动昌宁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结合实际, 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部署,聚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题, 充分发挥昌宁的区位、生态和旅游等优势,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讲好昌宁故事、拓展历史内涵、打造昌宁样板,以文促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文化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3 年计划完成游客接待量425万人次,同比增15%以上;实现旅游收入50亿元,同比增1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汇聚发展动力
1.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全面系统、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读本,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 指导实践、推动发展,让党的创新理论在昌宁文旅领域彰显出更加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昌宁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主责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13乡镇;完成时限:2023 年12月)
2.开展特色宣讲活动。立足文化和旅游工作特点,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并举,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主题文艺晚会、“群众文化大舞台”、党的精神快板文艺宣讲、文化进景区等系列文艺活动,用文艺讲好昌宁故事、唱响“新时代之歌”,推进党的精神在基层广泛传播、深入人心。( 主责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文联,13 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加强调查研究。围绕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建设文化和旅游强县等重大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优秀成果,为贯彻落实党的部署要求丰富政策储备,提供政策支撑。(主责单位:县委政研室;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联,13 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行业恢复发展,丰富市场供给
4.精准落实“乙类乙管”防控要求。针对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新形势、新要求和行业发展的新任务、新特点,科学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并做好应急准备,为有
序恢复文旅行业市场秩序提供保障。(主责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13 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着力激发市场活力。研究制定文旅消费促进计划,恢复千年茶乡商贸文化节、稻花鱼文化旅游节、核桃文化旅游节、兰山火腿节等“十一”黄金周系列活动和泼水节、立夏节、火把节等传统民俗活动。打造昌宁夜间文化和消费新地标,年内建成集咖啡吧、茶吧、书吧于一体的精致化文化娱乐空间1个。在“省外团游昌宁”“云南人游昌宁”“保山人游昌宁”上有所突破,有效提振市场信心,推动行业趁势而上快速恢复发展。(主责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13乡镇;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推进文艺繁荣发展,讲好昌宁文艺故事
6.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围绕现实题材、红色题材、传统题材等,聚焦群众文化需求,打造一批文艺精品。注重文化的深度挖掘,做好挖掘传承、创新创作、转化提升,讲好昌宁文化故事,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提炼大甸山遗址历史内涵,创作音舞诗画《大甸山传奇》。积极备战云南省第 13 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等省级比赛。(主责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文联,13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7.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积极培育新文艺组织和艺术群体,完成县内外演出200场次以上。落实各项激励机制、 考核机制,激发演职人员工作活力。注重开拓演艺市场,加大与部门、企业、学校等沟通协作,闯出文艺院团市场化新路子。(主责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杜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8.加大对人才培引的力度。按照德艺双馨要求,加强高层次文艺人才培养和引进,优化文艺队伍结构。充分发挥民间业余团队、文化志愿者服务团队、文艺爱好者等文化队伍力量, 培养、用好、盘活基层文化人才,壮大文化骨干队伍。年内, 开展昌宁苗族服饰传承人培训6次,文化旅游行业技能培训 1期,艺术指导60期,戏剧曲艺、 舞蹈、 声乐等培训90期以上,培训总人数700人次以上。(主责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13 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
9.提升基础建设。围绕高质量建设“辐射滇西南重要交通要道”的目标,加快永昌高速、弥昌高速、昌链高速建设, 确保2023 年上半年昌保高速全线通车, 全力融入保山、 临沧1小时经济圈。完善县内旅游景区标识标牌、厕所、停车场、观景台等配套设施,全力保障旅游要素服务设施,提升“全过程”文旅接待水平。(主责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13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0.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标。引导 AAA 级以上旅游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普及景区电子地图、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智慧化建设,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文化惠民演出,组织开展好“彩云之南等您来”“文化大篷车 千乡万里行”“群众文化大舞台 千年茶乡好声音”“戏曲进乡村”“三区人才”文化服务等活动不少于80场次。 做优“书香昌宁”“好书推荐” 2 个阅读品牌,做精“月末剧场”“千年茶乡好声音” 2 个文化品牌活动,培育一批“最美阅读空间”“最美文化空间”。完成“昌宁剧场” 提升改造工作。(主责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文联, 13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 激发文博非遗活力, 拓展昌宁历史内涵
11.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 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按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守牢文物安全底线。实施大甸山墓地环境整治项目,加快大甸山遗址“三防”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及大甸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前期工作。举办“昌宁县大甸山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研讨会暨第二十七届云旅四季论坛”,对大甸山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创新保护利用模式,打响大甸山文化遗产旅游品牌。 做好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准备。(主责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13 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 月)
12.着力提升非遗保护利用和传承水平。加快推进耈街苗族服饰省级非遗工坊建设项目及昌宁红茶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持续开展非遗项目“田野调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保护工作。加强非遗传承人培训,年内开办培训班6次。加快推进田园镇大甸山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主责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田园镇、耈街乡; 完成时限:2023年12 月)
13.延伸文博非遗产业链。探索创新“非遗+”“文博+”发展模式,推出一批非遗、哀牢文创产品,举办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购物节等活动,探索社会力量“认养”文物建筑机制, 培育文博非遗旅游市场。(主责单位: 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13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六)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打造昌宁新样板
14.强化旅游业态升级。 按照做特康养旅游、 做深“茶旅”“农旅”“文旅”融合的思路,以系统思维推进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构建“旅游+”“+旅游”大文旅格局,推动文化与康养、体育、农业、工业、科技等全方位、 深层次、宽领域融合发展,年内培育新业态产品2个。康养融合方面,大力支持橄榄河温泉度假区、黑温泉项目提档升级。农业融合方面,重点打造集观光、休闲度假、采摘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湾甸傣乡人家庄园。体育融合方面,结合“5 4”青年节、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活动契机,推进全民健身系列活动,重点打造天堂山徒步线路,年内开展1次以上徒步活动。(主责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13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5.激发旅游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以营商环境之优促市场主体之强,年内新增新业态企业1户,特色小微涉旅企业14户,国家丙级旅游民宿1个; 创建 AAA 级景区 2 个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 1 个。 按照AAAA 级标准持续推进黄家寨古茶公园、 黑温泉景区建设。年内完成 8 个“绿美景区”建设。(主责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13 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 月)
16.强化项目带动。 抓住“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发展机遇,谋划推动一批投资规模大、引领作用强的“旅游+”“+旅游”融合性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清单、要素保障清单,提升项目的可行性、可招性、可融性。 重点推进阿背寨半山酒店及新田园乡居、三道桥民宿、大甸山墓地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谋划好黑温泉景区、天堂山 百里长湖健康休闲中心等一批重点文旅项目;重点围绕黄家寨古茶公园、柯街橄榄河温泉旅游度假区、鸡飞霞客温泉等康养项目开展精准招商,做到“线索项目抓跟踪、跟踪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报批、报批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投产、 投产项目抓增资”。年内完成市级下达全县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 9.5 亿元的目标任务。(主责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统计局、县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13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七)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保障旅游市场安全
17.加强文旅市场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 抽查、文化市场无证照经营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提升文旅行业安全水平,坚决守好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健全“1+3+N+1”旅游综合监管、游客投诉“零暂存”和涉旅案件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办理“一机游”旅游投诉,提升文化执法队伍能力和投诉处置水平,巩固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成果。(主责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13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8.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建立《昌宁县旅游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制度》,进一步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提升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水平,开展好2023 年品质指数9分以上的40家涉旅企业的诚信评价工作。深入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不合理低价游” 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工作。 (主责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13乡镇;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
(八)协同发展新理念,提升旅游宣传营销
19.深挖文化造节。按照“叫得响、立得住、有抓手、可感知”的工作要求,整合节庆、节令、民俗等时间点,围绕“茶旅”“文旅”“农旅”和康养精品线路资源,打造“昌宁邀您来+主题”品牌文旅节庆IP,推出以徒步越野、 休闲养生、采风摄影、乡村民俗、民族风情、非遗传承等为特色的节庆品牌。(主责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县文联,13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0.深挖资源组团。围绕“一山一江一叶一泉一城”全产业链资源“活态化”挖掘,推出“四时昌宁”全季节主题营销活动,按“季节+主题”组优精品旅游线路。策划运维好“昌宁文旅”新媒体矩阵,以深度游推文、短视频等方式形成“游昌宁”固定推广平台,做热“游昌宁”旅游线路。 (主责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 13 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1.深挖客群造势。采取“走出去” 方式,积极参加省、 市组织的文旅专题推介,拓展中远程客源市场。找准重点客源地,与2家以上旅行社开展合作,实现客源互送。紧紧抓住保山至昌宁、昌宁至临沧1小时经济圈新机遇,开发一批高品质的微旅游、微度假、小团游等创新产品和服务,做精客源地推介。(主责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13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九)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引领文旅发展
22.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和加强党对旅游服务行业的全面领导,推动旅游服务行业“大党委”实体化运行,年内打造5个旅游党建示范点,1条旅游党建精品路线。深入推进“党建+文旅”行动,从党建带群文提质、党建带文艺繁荣、 党建带书香阅读、党建带文博活力、党建带旅游提速5个方面,全面打造文旅党建示范带品牌,切实激发文化旅游行业新活力。(主责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联,13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3.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果,持续开展文旅系统“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拼”,通过周分享、月练兵、季比拼、年培训,多方位、多层次、全覆盖提升文旅系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锻造一支“凡事讲政治、谋事重实效、干事尽精微、成事争一流”的新时代文旅干部队伍。(主责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13 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抓文化旅游工作,牢固树立大抓文化旅游发展“全县一盘棋”思想,把大抓文化旅游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发展基础。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信息互通,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各主责部门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各要素保障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整合项目资金,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对大抓文化旅游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的统筹调度、督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