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7-6/2023041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4-1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解读《昌宁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一、制定背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9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保政发〔2021〕6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47号)精神,县民政局结合昌宁实际,起草了《规划》,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的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组织保障3个部分,核心解读3个方面事项。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末,城乡综合服务设施实现100%覆盖;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10%;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30平方米;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60%;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达100%;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达18人;全科网格覆盖率达100%。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制。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格局(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社区志愿服务行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三是推动服务机制创新。

2.围绕民生服务需求,强化城乡社区服务供给。一是开展基本民生保障行动;二是开展美丽家园建设行动;三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四是开展平安建设行动。

3.增强服务保障,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一是推进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化;二是推进智能服务应用数字化。

4.强化政策引导,加强队伍建设。一是配齐配强工作队伍;二是抓实抓细社区教育培训;三是建立健全管理激励机制。

(三)组织保障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落实、强化制度支撑、强化考核评估,确保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