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50528-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 | 发布日期 | 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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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昌宁县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难题,以“四个强化”为有力抓手,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昌宁县13个乡镇与县直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构建“四级联防联动”排查体系,整合小组(区)网格、村(社区)、乡(镇)及县级各部门挂包力量,形成“多网排查、多级协同”的立体化排查格局。借助“三治”融合、“五组一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及专项治理等举措,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人员深入群众家中,在唠家常中捕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深挖潜在纠纷隐患,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进行汇总与初步登记核实。
昌宁县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分析研判、预判预警制度。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由综治中心、调委会每周开展初步分析研判,将其归类为婚姻家庭、山林土地、邻里纠纷、损害赔偿、其他纠纷等5大类,并分级为低风险易化解、中风险可化解、高风险难化解3级。镇级层面,由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组成分析研判小组,每月深入各村(社区)听取分析研判情况,对中、高风险矛盾纠纷及时介入,协同制定化解方案。
昌宁县大力推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四步法”,严格落实“三级三调”矛盾调处机制。针对低风险易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落实首办责任制,实现小矛盾在“网格内”消化。对中风险可化解矛盾纠纷,实行分类调解,明确化解责任领导、责任人、期限及协助部门。对于疑难复杂或久拖不决案件,采取集体会商、乡镇主要领导包案、跟踪督办等方式兜底化解,形成“小事格内解决,问题村(社区)内消化,大事乡(镇)网推动”的良好局面,有效预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2025年以来,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累计排查和受理案件384件,调解成功383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9.74%。
昌宁县遵循“谁化解、谁跟踪、谁回访”原则,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已化解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矛盾双方对纠纷处理的满意度,在思想、情绪、法律知识等方面给予当事人持续关注与引导,巩固政策、法律知识宣传成果,防止矛盾纠纷反复激化,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长效长治。
昌宁县将持续深化“四个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以更大力度引导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昌宁、法治昌宁建设,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注入新动力,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