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0-0221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要求,昌宁县司法局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实效,把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与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思路、方法和机制,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依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村居基层调解力量,及时介入调解信访矛盾或引入法治轨道,坚决实现“矛盾不上交”。二是强化矛盾排查。坚持以乡镇为单位,每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排查、收集、受理、调查、化解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工作留痕,对难度大、影响大的重点矛盾问题紧盯不放,直到平息为止。三是强化调处方式。善于应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当事双方依法依规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积极引导走好公证、司法确认等法治化程序,应用法律法规巩固调解成果,最大限度杜绝反弹反复。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3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2件,调解成功82件,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