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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16_C/2018-0917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 发布日期 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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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实现信访调解工作室全覆盖

为认真贯彻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指示精神,根据《保山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三年行动方案》、《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县多次召开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会议,及时与信访局和各乡镇沟通协调,于7月底在信访局成立了昌宁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以下简称“信访调解工作室”),并在9月初在13乡(镇)信访部门设立信访调解工作室,实现了信访调解工作室全覆盖。信访调解工作室主要负责辖区内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接访、受理、审查、报批、指派、指导、监督、结案、归档等具体业务工作。信访调解工作室设主任和副主任,可由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兼任,业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信访部门负责。乡镇信访调解工作室的人员由辖区内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社会专业人士组成。下一步,我县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要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依法、全力、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扎实做好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实现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