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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2-4-/2021-101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发布日期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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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统计局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要求,全面落实昌宁县2021年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昌宁县统计局于8月24日至27日联合昌宁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县统计局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周杰同志为组长、各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导小组,负责抽查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计制度法规股,由周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处理相关业务工作。

(二)精心谋划,严格统筹安排。县统计局紧密结合实际,及时制发《昌宁县统计局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目的、内容、时间、方式方法等工作要求,抽取执法人员,从年度一套表调查单位中随机抽取5个调查对象,对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以及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三)公开透明,认真组织实施。自8月24—27日,先后抽查了昌宁县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昌宁鸿安瑞和驾驶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昌宁县现代汽车修理厂、昌宁县卡斯兴达塑料管厂和昌宁县宏兴泡沫制品有限公司5户联网直报企业。通过现场查看原始凭证、统计资料、会计资料及其它相关业务资料,对抽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以及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二、抽查结果

(一)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有效。企业负责人和统计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能够自觉抵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企业设置统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统计员,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严格按照统计调查方案进行数据采集、加工、审核、上报和使用发布,原始记录完整,统计台账规范。在检查中,没有发现企业负责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员独立报数、独立修改、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的行为,不存在拒报和迟报统计数据的行为。

(二)统计工作管理统一规范。企业不断探索依法监管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体制机制,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统计员,依法统计水平进一步提高。数据资料管理规范,有台账,有原始记录,数据采集、加工、审核、上报和使用发布,以及统计资料立卷归档,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管理要求进行。

三、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内容不够丰富,措施单一,没有特色,缺乏亮点,创新力度不足;二是基层统计力量依旧薄弱,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为此,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加大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教育宣传作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结合局内各专业实际,加强对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基层基础统计规范化建设,确保企业统计工作有序运行。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把统计执法检查、督查制度化,强化执法效果,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指示要求,把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监管内容,确保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在基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