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41017-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
文号 | 浏览量 |
近日,昌宁县司法局湾甸司法所深入湾甸傣族乡小街子村帕旭村民小组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通过宣传政策方针、讲解法律知识、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民族群众宣传党和国家促进民族团结的方针政策,引导革除不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民风民俗,倡导崇尚科学和文明新风尚、婚育新风尚;普及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活动现场,村民还咨询了在生产生活中经济纠纷、邻里纠纷等解决途径及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现场一一向他们作了解答。同时,为群众耐心讲解了法律援助的申请流程和范围,让每一位村民都能够从中获益,真真实实为民族群众办实事,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活动的开展,目的在于提升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法治观念,引导民族群众运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村民能够尊崇法律、学习法律、知晓法律、运用法律,助力民族团结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今天,司法所工作人员来我们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对我们帮助很大。我们文化水平低,法治意识也很淡薄,经常为小事打打嚷嚷,遇到盗、抢、骗也不知道报警。通过今天学习,就知道以后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要第一时间报警,遇到问题和困难,要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政府帮助解决,我相信我们村里的治安环境会越来越好的。”村民李先生开心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