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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40704-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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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多形式开展“6.26”禁毒宣传活动

今年6月是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昌宁县司法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共同营造全民禁毒氛围,筑牢全民禁毒防线。

卡斯司法所

联合镇综治中心、民政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消防站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设立普法宣传台,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还设置了毒品样品展示区,向群众详细介绍毒品的种类、识别毒品的方法、防毒常识等禁毒小知识。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呼吁大家要坚决抵制毒品,积极参与禁毒活动。同时,鼓励群众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法治乡村的和谐与安宁。此次活动共发放禁毒和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放小礼品40余件。通过近距离的接触和讲解,让人们对毒品有了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内群众防范毒品的意识和能力。

翁堵司法所

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自然资源所,通过摆摊设点的形式在农贸市场门口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普法志愿者们现场为群众就毒品的种类、危害和识别方法等知识向群众进行讲解,宣传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使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活动还重点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了解到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次禁毒宣传让我更加清楚地了解到毒品的种类和危害,那些触目惊心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都是宣传禁毒知识的一份子,识毒、防毒、禁毒从我做起,坚决不给毒品任何‘可乘之机’。”群众张女士说道。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0余人次。

漭水司法所

联合综治中心、派出所,通过摆摊设点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围绕“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拉家常等方式向群众详细介绍了毒品的种类、特征以及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宣传禁毒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介绍新型毒品的概念、以及毒品传播的途径,提醒广大群众谨防“聪明药”“上头电子烟”“减肥药”等新型毒品陷阱,提醒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教育,要学会“慧眼识毒”,同时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抵制毒品,积极检举揭发种毒、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辖区无毒的良好社会环境。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海报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耈街司法所

联合县级相关单位及乡直各单位多形式开展禁毒宣传,切实筑牢“防毒墙”。一是广泛宣传,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在集镇农贸市场开展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禁毒宣传单、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让辖区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切实增强群众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聚焦重点,增强禁毒宣传针对性。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这个特殊群体,以每月的集中教育学习为契机,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讲禁毒法、云南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毒品的种类、危害、如何预防和拒绝毒品、涉毒的违法犯罪情形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服从监管、积极改造,自觉抵制毒品诱惑。三是落实监管措施,全面摸排涉毒线索。联合派出所对辖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突击尿检,全面摸排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涉毒情况,派出所民警按照检测流程,依次对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全程监督样本采集过程,做到样本真实、检查严格、排查彻底。经检测,耈街乡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尿检结果均显示为阴性,无涉毒情况。

毒品一日不绝,行动一日不止。接下来,昌宁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强化群众对毒品的认知和警惕,让禁毒知识家喻户晓,让防毒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禁毒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