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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30915-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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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乡村“法律明白人” 成为群众身边贴心的普法队伍

近年来,保山市昌宁县把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选任和影响力发挥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力量,并与人民调解员、“法治村官”等法治力量整合,着力培养了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常驻群众身边的普法工作队伍”。

择优群众身边的普法工作队伍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带头人,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选好普法工作队伍是基层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在遴选任用过程中,保山市昌宁县坚持工作基准、严把遴选关口,从村(社区)干部、党员、人民调解员、致富能手、“法治村官”、人民陪审员、“五老人员”“学法用法示范户”中择优,以村(社区)干部、党员、网格员、“法治村官”、人民调解员等群体为主,整合全县2110名网格员、2093名人民调解员、620名“法律明白人”、12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106名法治副校长、64名“法治村官”,以及辖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八五”普法讲师团及昌宁“一根丝”法治宣讲团力量,组建了一支“政治素质强、法律素养高、道德品质好、服务意识强”的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同时,积极引导这支普法工作队伍参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为推进辖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人才保障。

重点乡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村官”及人民调解员是群众身边带不走的普法队伍,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参与者,通过人才培养,及时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水平是重中之重。保山市昌宁县紧紧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村民学法用法需求,对新组建普法工作队伍开展定期培训,并将培育计划作为“八五”普法规划中的专项工作之一。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本次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在线培训、现场观摩、参与法治实践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化解纠纷、处理争议的能力水平。同时,选树了更戛乡米河村杨建伟、柯街镇腊邑社区胡文才等一大批乡村“法律明白人”典型,以“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引导乡村“法律明白人”投身基层法治活动。

2023年来,昌宁县共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5期,培训3000余人次;人民调解员培训6期4000余人次,不断提升了全县普法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让他们逐步成为法治乡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有效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村官”及人民调解员等职能作用,深入茶乡大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讲法说理、排查纠纷、化解矛盾和法治宣传,将培训所学转化为实际所用。期间积极开展普法强基工作,向群众发放法律书籍、法治传单,宣传国家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森林防火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提供近距离法律服务,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养。

今年以来,保山市昌宁县开展集中法治宣传5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十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十万余份;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累计排查和受理案件703件,调解成功案件702件,调解成功率达99.86%,着力解决了婚姻情感、山林土地、征地补偿等一大批乡村治理中的难点、堵点和热点问题,实现了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目的和“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