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30829-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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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伟出生在高寒山区,自幼饱受贫困之苦,对美好生活充满向往。2007年杨建伟加入中国共产党,16年间从一名无知青年逐步成长,担任村委会副主任、主任、村党总支书记(任职村党总支书记11年余)等职务,任职期间全程参与脱贫工作,见证了农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身上发生的巨大蜕变。
杨建伟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践行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以前村里有矛盾,基本上当天就解决,不会拖到第二天,但现在有些矛盾没办法当天解决,有些要求提得很过分、不合理,一时办会儿确实解决不了。”一直以来,杨建伟既当书记又当调解员,他深刻地感受到有些矛盾纠纷用传统的“讲理”已无法调和,“很多事情还是应该依法解决。”担任村党总支书记以来,杨建伟坚持把强化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作为中心工作,以“党建引领,院村共治”为主题,打造集综合治理、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党建教育功能为一体的“微法庭”,以“一庭一场一队”(微法庭、法治广场、志愿服务队)为载体,共建微法庭大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实实在在的共建举措,将共建结对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创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一庭”法治,做群众身边的调解“和事佬”。充分整合资源,合理功能分区,建立米河村微型法庭工作室,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走访、法治宣传、巡回审判、现场调执、司法建议等服务。以村级法庭工作室为载体,由法院干警联系对接,综治中心主任、综治维稳员、网格员等参与,选聘党员干部或乡贤作为特邀调解员,打造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基层治理最小支点,将村级打造成群众家门口的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基层。“一场”宣讲,做群众身边的普法“大喇叭”。打造集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新思想、新理论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科普、党风廉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等为一体的室外宣传阵地。围绕强化党建统揽,促进社会治融合发展,将“党建红”融入“治理蓝”,让群众在茶余饭后、潜移默化中时时刻刻接受法治熏陶,让法治广场成为广大党员群众身边“有颜值、有内涵、有温度”的学习“打卡地”。“一队”服务,做群众身边的法律“百事通”。充分发挥村级“法律明白人”的带头作用,联合县法院驻米河村工作队、更戛派出所民警、更戛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组建米河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队,将每周五确定为村“法律服务日”,由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级法律顾问轮流值班,提供法律服务。开设乡村法律知识宣讲小课堂,由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村法律顾问采取以案释法、普法讲座等的方式,结合群众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村级“法律明白人”属地优势,优先发挥化解矛盾纠纷“排头兵”作用,遇到疑难矛盾纠纷,借助村法律顾问、司法所力量共同解决,涉及诉调对接事宜,及时联系法官与司法所共同化解,开展精准法律服务,释放公共法律服务惠民红利。杨建伟不仅是米河村的党总支书记,还是村“法律明白人”。一直以来,他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村干部学习政策法规,为壮大村实体经济筑牢法治保障基石。充分发挥了一名“法律明白人”的作用,他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把法治思想根植于群众心中,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诠释村“法律明白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