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2-0609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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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提高农民的法治素养,需要以构建“四梁八柱”为基本支撑,而法治是其中的“顶梁柱”。近日,昌宁县司法局立足职能职责,成立“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宣讲团到所挂钩的勐统镇大河村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绘制乡村振兴新画卷筑牢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次主题普法宣传造氛围。宣讲团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聚焦村民的法治需求,组织开展了“民法典进农村”培训,32名村“法律明白人”“法治中心户”参加。通过列举村民身边出现过的涉法案例,对民法典中遗产的继承、合同的签订、高空抛物的界定以及侵权责任的法律后果等法律知识进行了一一解读,切实将民法典送到村民身边、送进村民心里。同时,运用党员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乡村大讲堂等平台,宣传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和习惯。
一次红色主题教育振士气。以“永远跟党走 ”为主题,围绕“百年党史告诉我们六个‘为什么’”(即: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信仰的味道为什么“甜”、艰苦奋斗的本色为什么“美”、党的靠山和底气为什么“强”)讲授了一堂专题党课,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发展的成绩,引导广大村民坚定信心跟党走,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强根基。充分发挥村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针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讲,聚焦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引导其积极参与村务管理,主动投身法律服务活动中。
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堵苗头。一方面,结合“枫桥经验”的主要做法开展一次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解读,引用典型案例,要求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耐心疏导,结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对大河村辖区内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围绕职能职责,帮助大河村做好婚姻家庭、山林土地、劳务报酬、债权债务等极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风险隐患排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提意识。大河村律师法律顾问化身法治课讲师,结合未成年人辍学、早恋,校园欺凌、性侵等现实问题的典型案例,向广大师生及家长讲解刑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解答未成年人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引导学生家长明确家庭管理和监护责任,培育家庭美德,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中,宣讲团成员向现场未成年人及家长发放法律援助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材料700余份。
一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解民忧。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引作用,为大河村村民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标语标牌、便民卡、微信等方式,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普及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引导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云南掌上12348”、法律顾问微信群等获取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充分借助法治文化广场和长廊,通过法治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展板、LED电子显示屏展示和播放法律援助宣传短片,为乡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场乡村“法治体检”促发展。结合大河村日常事务管理,宣讲团帮助其做好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从制定程序和实体内容等方面,加强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合法合规的审查监督;聚焦大河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帮助全面梳理合同违约、债权追索、租赁担保、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生产经营易发多发法律问题,及时提出风险防范处置建议,指导依法合规经营,帮助防范化解风险, 优化村集体经济组织营商环境,助力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