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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41127-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发布日期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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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三提升三优化”举措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近年来,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工作亮点,推行“三提升三优化”举措,积极为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及时雨”般的帮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提升工作标准,优化服务程序依托“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法律六+N进”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使更多乡村群众更容易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形成多元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深入开展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积极畅通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律援助渠道,引导特殊群体通过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云岭法务通”等渠道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为欠薪农民工开通接访“绿色通道”,对集体重大欠薪事件及时与人社、公安等部门沟通,发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多渠道多手段解决农民工诉求,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有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化解。2024年来,昌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现场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及电话咨询40次,为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7件。

提升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一件事一次办”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人民群众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多头跑问题,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法律援助环境。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受理审查公民法律援助申请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当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法律援助机构不再索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济困难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而直接接受当事人的申请。2024年来,昌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告知承诺制的法律援助案件155件。

提升队伍建设,优化服务质效开展政治理论和理想观念教育。昌宁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以思想过硬,作风严明,业务精干,能力强大为目标。在机关作风建设中,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内部凝聚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节约型”机关。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干部教育培训,培养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想干事、精通业务能干事、转变作风干实事的作风。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认真组织干部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不断强化自律意识。组织干部队伍开展自检自查、自我纠正的自查活动,提高依法执业、高效执业的能力。不断提升窗口固化办理标准,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办事程序,细化办事指南的服务模式,积极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效,用心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强化窗口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礼仪素养,全面提升窗口审批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下一步,昌宁县司法局将着眼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通过健全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法、提升服务质效,推动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