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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2-4-/2020-011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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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统计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昌宁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对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统计监测、统计分析和统计调查,着力提高统计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昌宁县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统计服务。

一、以纪律规矩为准绳,落实主体责任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扎实推进党的思想建设。一是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本任务,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推动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检视问题中悟初心、守初心,在整改落实、解决问题中勇作为、践使命。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支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根据宣传部每月下发的学习要求,制定支部每月学习安排,坚持做到集体学与个人学、系统学与跟进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同时充分发挥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云岭先锋APP等网络学习平台作用,要求党员加大政治理论学习力度,坚定理想信念。三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责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按照《昌宁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2019年,单位共组织开展8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检查。

(二)坚持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建设。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引导党员严格学习贯彻维护党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确保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加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精神,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后,针对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16项内容,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一组由办公室牵头,法规股参与,对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重点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花样变化和隐形变异的形式进行自检自查。第二组由分管财务领导牵头,财务人员对十八大召开以来公务接待、发放奖金及劳务费、差旅费、茶叶烟酒及副食品等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排查梳理、汇总,形成存在问题清单和自检自查报告。二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严教严管严防深化年”为契机,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五察五治”内容,开展对照自查,对不落实、乱落实、少落实、慢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整治,促进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同时,认真开展 下乡缴纳伙食费、同城接待等问题整治活动,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二、以出高质量数据为目的,夯实统计基础

(一)持续夯实“四大工程”建设。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做好“三加强”,抓好“三确保”。一是加强与发改、工信、住建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第一时间把新增单位报送的审批材料整理、录入、上报,确保新增调查单位及时“入库”;二是加强对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验收,强化数据质量控制管理,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三是加强企业联网直报运行情况实时监测,准确把握在线报送情况,确保报表企业、单位按照报送时间节点报送报表,按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更新维护名录3821户,新纳规企业21家,其中规上工业7家、资质建筑业房地产1家、批零住餐13家。全县“四上企业”达127家。

(二)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起草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各乡镇、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工作责任、内容、标准等,进一步加强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关于昌宁县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报经县委、县政府,已经印发至各相关部门和13乡镇。

(三)精心抓好经济普查工作。昌宁县经普办严格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方案总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健全机构,配强队伍,细化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县划分普查区124个、普查小区164个。共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330人,其中指导员139人,普查员191人。上半年,主要开展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做好实地入户调查。1月1日正式启动入户登记,按时完成辖区内所有普查对象的入户调查工作,全县共登记法人单位2569个(含123个规上企业)、产业活动单位663个、个体经营户1620 户。召开普查综合业务培训会,培训260余人次。二是迎接国家事后质量抽查。贯彻落实国家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抽取米河、卡斯、漭水和宝丰4个村(社区)实地检查,进行规范性和指标质量查询,为迎接国家抽检做好准备工作。5月27日,市经普办对宝丰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普查小区全部法人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通过核查,该小区普查单位错报率、主要经济指标错报率均在省、市要求标准之内。三是认真开展数据审核工作。对于领证未经营的,县经普办要求普查员再次实地核实,确定资产负债及利润表均无数据后,由乡镇经普办审核确认。对于找不到和无法联系的,由税务局提供最新纳税人(联系人)电话及地址等信息,乡镇经普办及时进行核实。8月,数据查疑和纠错工作结束。8月以后,进行普查资料开发运用各项准备工作。

(四)努力做好统计信息服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目标,重点开展了对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专题分析研究。加强对月度、季度主要指标的跟踪监测,坚持月度经济形势分析,强化对数据代表性、逻辑性和匹配性的研究,提升监测预警水平。配合政府做好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筹备工作,按月发布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等基础统计资料,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统计保障和参考依据。

三、以深化依法治统为标杆,提高统计公信力

(一)强化统计执法巡查检查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7月15~19日,先后抽查了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华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3户联网直报企业。一是现场查看原始凭证、统计资料、会计资料及其它相关业务资料,对企业上报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重点检查或重新核算。二是召开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统计分管领导及统计员、会计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企业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纠正。三是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真实报数,确保数据源头质量。

(二)不断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昌宁县《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了以提高数据质量、遏制“数字上腐败”为目标的核查工作,切实增强数据质量意识、责任担当意识,为营造宽松和谐的统计工作环境奠定基础。

四、以提供优质服务为标杆,做优统计服务

(一)紧扣重点工作,做优监测。在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基础统计监测的同时,建立健全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做好分析评价及预警研判工作。紧盯GDP运行,围绕主要经济指标,做好全县经济运行趋势性分析;重点把握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相关专业数据变动情况,第一时间做好统计预警及对策建议;主动与发改、工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强化对相关企业GDP能耗,以及部分重点企业经济指标的监测预警。

(二)拓展服务载体,做优服务。把握社会各界对统计服务的需求,继续更新优化《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主要统计产品。规范统计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加强数据解读,提高统计影响力。紧紧围绕经济运行速度变化、结构优化等,加强综合分析。1-12月,累计发布《统计月报》11期,撰写各类统计分析报告18篇,统计信息、动态63条,进一步优化统计服务水平。

五、协调推进各项重点中心工作

一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在“三深入”专项行动中,干部职工走访漭水社区16个村民小组、明德村4个村民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80户、非建档立卡户275户。支持扶贫工作经费1万元,发放春节慰问金(品)1.80万元,筹资0.12万元救助困难学生2名,筹资2.55万元为无电视机户购买电视机43台,筹资1.35万元为贫困户购买保险,筹资5万元支持社区改善基础设施。二是竭力做好棚户区包保工作。将棚户区5户保包任务落实到班子成员,分3组分别做好入户工作。通过政策宣传、引导,如期完成评估公司推荐、测绘评估和签约工作。三是完成统计志初稿编撰工作。自设立统计机构以来,昌宁县未编修过统计方面的志书。2018年初,县统计局启动《昌宁统计志(1954-2016)》编撰工作,五县(市、区)首家编撰。志书编撰以专业人员为主。统计志共10章共计62节。2019年8月,完成《昌宁统计志(1954-2016)》初稿,待作第二次修订后交终审。四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