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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2-4-/2020-0608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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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昌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县统计局认真梳理,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今年内未出台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可能出现的重大敏感政务舆情的政策文件。

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

单位不涉及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等相关方面的信息。

一周内完成网民留言办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制度。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聚焦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要素,开展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和文件起草牵头负责同志的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2019 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集中公开。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惠民实事项目的工作,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集中公开。

3.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政府网站和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三、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要求,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清理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3.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

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县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整合工作,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四、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1.强化组织领导

县统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本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同时要明确具体的科室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2.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在县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导下,构建政府重点信息公开标准化机制;结合机构改革,逐步建立、修订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规范,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借鉴腾冲市作为全国政务公开基层试点经验,总结可推广案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3.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内容等信息,全面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规范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合法性审核各项工作,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

做好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发布工作。在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需经过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才能发布。保证工作动态类栏目信息每个星期至少更新1条,其他栏目信息根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实时公开,确保不出现空白栏目或者长期不更新的情况。同时按要求填写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报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备案。

编制完善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公开指南要做到每年更新一次,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