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15-6/20260128-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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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昌宁县紧紧围绕“平安昌宁、法治昌宁”建设目标任务,坚持“九个聚焦、九个强化”,推动法治昌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成效明显。
聚焦思想引领,强化学习促推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行动纲领,纳入全县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纳入“八五”普法讲师团宣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宣讲队伍作用,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聚焦组织领导,强化保障促推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按程序讨论审议后,高规格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均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八五”普法领导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专(兼)职普法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开展,形成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事事有着落的“八五”普法组织领导体系。县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县人大常委会对决议、规划实施情况的开展专题督查检查。
聚焦重点内容,强化创新促推进。抓住传统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为重点,扎实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知识产权等相关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扫黑除恶、命案防控、营商环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五城”共建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党员培训日程,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全县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用权、依法管理的思想意识明显增强。
聚焦分类普法,强化效果促推进。通过抓实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法考法,抓牢青少年学生这个“特殊群体”、老年人这个“多数群体”、外出务工人员群体、特殊类别群体和妇女、残疾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的普法教育,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档案。深化“法律六+N进”活动,根据不同群体特点,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聚焦阵地建设,强化基础促推进。倾力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促进法治文化传播。将法治文化整合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家书屋、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和党建书屋等,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建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建成昌宁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昌宁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公园和漭水镇、柯街镇、卡斯镇法治文化园地和卡斯镇龙潭社区大泺部、耈街挖沙等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进一步夯实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文艺演出,让法治文化更贴近群众,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聚焦依法治理,强化协同促推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审工作,强化动态管理,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功申报3个省级、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并全面开展复审。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全县744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取得实效。选育248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用示范带动群众,促进形成农村崇法善治、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政法系统105名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为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全域普法,强化质效促推进。始终把普法融入立法全过程,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紧密融合,不断提升普法效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全过程、全领域、多层次普法。组建昌宁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云小普”昌宁县普法志愿服务队,充实昌宁县“一根丝”宣讲团,深入到全县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法治宣讲,解读、宣讲党和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聚焦责任落实,强化督导促推进。认真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把普法工作作为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全面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研究制发“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分解方案,调整充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列出普法时间表,推行“三单一书”工作机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日历,发出“重要节点普法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督促普法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健全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指导监督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广泛宣传法律常识、法治相关政策等宣传,不断扩大法治宣传面,增大受众数量,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水平和法治意识。
聚焦普法强基,强化落实促推进。紧扣普法短板弱项,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乡两级专项行动指挥部、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拟定“八五四三”工作举措,推动全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扎实推进“利剑护蕾”专项普法活动。深入开展“万名干警进万村入万户法治大宣传”活动,围绕专项普法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剧场式”普法、“组团式”普法、“全域式”普法、“火塘式”普法、“护苗式”普法、“院坝式”普法、“主题式”普法、“双语式”普法和“沉浸式”普法,实现法治扩面。
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昌宁县累计开展“八五”普法集中宣传活动150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60余万人次。普法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法治环境良好,昌宁县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连续5年位居全省前十;同时,连续5年在全市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测评均达97%以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