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50410-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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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昌宁县司法局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任务目标,发挥部门优势,强化思想认识、强化统筹推进、强化工作融入,打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组合拳”,画好基层依法治理“同心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落实落细,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内容,作为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的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并适时开展讲座辅导,凝聚思想共识,不断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发挥统筹作用,协同工作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牵头抓总作用,科学谋划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研究更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昌宁县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日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普法责任,将关于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点要点。把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担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股室及基层司法所负责人担任成员,不断压实工作责任。
突出部门优势,强化工作融入。立足实际,研究印发《昌宁县开展“法律进民族乡镇(村寨)”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活动主题和内容,明确责任单位,深入开展“法律进民族乡镇(村寨)”活动,不断提升普法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水平,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让广大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化“法律进民族乡镇村(寨)”活动,统筹推进民族地区和民族聚居地普法工作,广泛宣传民族团结知识和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民族团结创建先进事迹等方式,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消除宣传“盲区”。认真开展促进民族团结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国旗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聚焦民族聚居村(寨),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改善民生,开展民族地区普法,加大涉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提高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水平,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为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帮助民族村寨和民族聚居地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基层司法所所长作用,扎实开展“双语”普法,定期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引导民族干部在民族村(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加强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聚焦民族地区综合治理,立足市域社会治理,把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待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持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一断于法。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防止因处理不及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造成重大事件发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规定享有什么权益就保障什么权益,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决不搞法外的从宽从严。
注重法治共享,加强基层建设。聚焦民族地区普法阵地建设,加大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建设力度,分别在更戛田头、卡斯龙潭大泺部、耈街挖沙村建成3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为民族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供阵地保障。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深化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将湾甸乡上甸村、珠街乡从岗村、更戛乡米河村等民族聚居村创建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聚焦民族地区普法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民族聚居村至少培养6名“法律明白人”。持续推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民族聚居行政村全覆盖,效果上满足当地法治建设工作需求,学法用法示范户能充分带动当地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选配优普法志愿者,每个乡镇组建普法志愿者不低于30人,其中,每个民族聚居村不低于3人,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作用,常态化深入民族聚居村(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用活新媒体平台,运用“昌宁普发”微信公众号,加大对关于民族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努力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浓厚氛围。
突出宣传重点,拓展法治覆盖。结合县情实际,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自由等民族政策和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面对面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重讲解严格保护举报人和奖励措施,消除群众顾虑,及时有效的把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举报方式和举报内容传播到群众手中,增强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预防早婚早育,加强控辍保学力度,树立正确婚育观。宣传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