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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40403-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 发布日期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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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念好“四字诀”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近年来,昌宁县司法局发挥普法办牵头抓总作用和部门职能作用,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压实普法责任,发挥职能优势,以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法律六+N进”等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落细落实。

念好“一”字诀,坚持主线不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贯彻“八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紧紧围绕全民守法任务要求,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盯未成年人这个重要群体,针对青少年广泛存在的法治观念淡薄、法律意识模糊、安全意识不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缺少主动性等问题,发挥县普法办作用和职能部门作用,用活普法工作队、法治副校长、基层司法所长、普法志愿服务队等,创新普法方式,将法治宣传融入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援助服务和社区矫正等工作,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走深走实,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念好“统”字诀,压实普法责任。发挥县普法办牵头抓总作用,确立“以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为总纲,狠抓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思路,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普法内容之一,把未成年人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列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列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普法责任落实。研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能部门的普法责任,用活“三单一书”工作机制,督促责任部门工作落实,纳入年度普法考核,推动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压实部门工作责任。

念好“推”字诀,创新举措落实。一是推动多部门联合举措。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县委政法委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成立的“茶乡普法·强基护苗”法治宣讲团,深入到教育局直属相关学校和部分乡镇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巡回法治宣讲活动。二是推动多方式普法举措。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通过上法治课堂、观看法治展板、开展法治互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送法进校园,让法治意识在每个学生心中生根发芽,系好青少年成长的第一颗“法治扣子”。三是推动多维度并进举措。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为主,深入浅出讲解了立法保护、成立专门议事协调机构等措施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旨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不受侵害。突出普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知识,以以案释法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说“不”,规范个人言行举止,敬畏法律,遵纪守法。防辍学失学、防校园欺凌、防性侵、反邪教、防校园诈骗和道路交通安全、禁毒等校园法治教育一并推进,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不断筑牢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树牢法治观念。

念好“进”字诀,拓展宣传范围。结合春、秋开学季,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到所任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结合学校法治需求,开展法治宣传、安全教育等工作。深入开展“万名干警进万村入万户法治大宣传”活动,发挥普法工作队、挂村干警和基层普法队伍作用,聚焦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紧盯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推进法律进基层、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法律进民族村(寨)、法律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法治宣传,不断拓宽社会面宣传,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意识,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通过“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推送、宣传,深入推动进网络行动。

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共同参与,教育未成年人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引导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不断丰富未成年人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努力成为父母的好孩子、老师的好学生、社会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