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0-082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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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期间,云南省昌宁县精心组织,力抓落实,活动彰显实效且亮点纷呈。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昌宁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火如荼,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全县上下逐渐形成“人人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创新媒体普法平台,推动公益普法责任落实。昌宁县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媒体普法社会责任,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倡导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以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媒体等大众传媒为阵地,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昌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县融媒体中心开设“普法小剧场”法治栏目,同时在“学习园地”“茶乡民生”刊播法律法规,利用县城街道4块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七五”普法期间,共计播放法律法规和公益广告、宣传片68条,《普法小剧场》132期。县文化和旅游局整合县杜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县老年人开心艺术团等文艺力量,依托全县300余支业余文艺演出队,开展“文艺送法下乡”活动,文艺小品《黄丝带》、方言说唱《普法宣传到苗山》、三句半《严格执行电影法》《食品安全要保障》、群口快板《扫黑除恶唱平安》等普法节目覆盖茶乡大地,寓教于乐,让群众在欣赏精彩节目的同时,沐浴法治文化的洗礼,感受法治文化的教育和熏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安局联合创作了普法快板《全民警惕防电诈》进行视频推送,深受群众欢迎。
建强法治文化阵地,夯实法治文化基础。2017年,昌宁建成保山市首个县级法治文化广场,结合案件审判,学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城市法治文化,成为全民普法的窗口与阵地,全面展现“法治昌宁”建设成果,服务“和谐昌宁”建设。将县茶韵公园打造为“昌宁县党建文化主题公园”,将湿地公园打造为水文化治理主题公园。2020年6月6日,完成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揭牌和13乡镇实践所、20个试点村(社区)实践站授牌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28个,预计9月30日前实现124个行政村全覆盖。昌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目标任务,打造融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科普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乡基层综合平台,打通了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汇编学法用法读本,开展全民守法普法。精选《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民法总则》《婚姻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种子法》及其他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24部,通过以案释法、条文解读等形式,释疑解惑,汇编成《昌宁县学法用法读本》。将法律法规以群众易理解、能接受的方式展现出来,以达到实实在在的宣教效果。目前,已向7个乡镇的广大农户赠阅5万册,实现“户均一册”全覆盖。
推行“双语”普法模式,深化法治宣传效果。针对昌宁少数民族种类及数量较多、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有效运用“汉语+苗语”“汉语+彝语”和“汉语+傣语”等多位一体的“双语”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每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积极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事迹,推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2016年至今,共发放《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工作条例》宣传读本6000余册,受教育人数超过2800人次。通过少数民族地区“五用工作法”,建强“双语”普法队伍,加大“双语”普法教材供给,丰富“双语”普法文艺创作。充分发挥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地熟、人熟、语言通的优势,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在“送法进少数民族村寨”活动中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宪法宣传教育。2018年至今,共计在少数民族村寨中开展《宪法(修正案)》宣传4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7000余人次。专题组织开展与“控辍保学”息息相关的《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进少数民族村寨宣讲”活动,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73场次,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少数民族同胞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宣传教育不让任何一个少数民族落伍掉队。
完成示范基地建设,助推青少年学法用法。根据昌宁县“七五”普法规划中“用五年的时间,在全县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软硬件设施达到一定标准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要求,2018年初,该县选址昌宁县第三中学建设昌宁县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同年12月,完成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及验收工作。2019年,组织开展了“巡回法庭”系列活动,有效发挥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更让学生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庭审理的庄严肃穆,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从基地建成至今,接待了各级各部门、各友邻单位的参观指导20余次,每年接待不少于3000名中小学生参观学习。
整合普法队伍力量,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依托“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校教学计划,通过组织干部轮训、调训等方式开展法治培训,实现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整合昌宁“一根丝”宣讲团成员,围绕《宪法(修正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法典》实施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102场次。
理顺工作体制机制,落实普法主体责任。2016年,昌宁县到省司法厅作了“理顺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真正构建县域范围大普法工作格局”为题的交流发言。“七五”普法以来,该县对应主管工作职能职责和执法主体责任,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报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核通过,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昌宁县实施依法治县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全面理顺压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县范围“大普法”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昌宁县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题为“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交流发言,同年,在国务院法制办莅昌调研会上作了“营造依法行政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交流发言;2020年7月,该县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作了题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法治政府”的交流发言。“七五”普法以来,该县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推进,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队伍、组织、机制”保障,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坚持精准服务“发展、群众、依法决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围绕重大项目、重要产业和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法治服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把强化监督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因素,全方位、多角度推进。完善“三项制度”,从严推进依法行政,始终把完善机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8年,昌宁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9年,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顺利通过省、市复核。
通过“七五”普法的洗礼,昌宁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辖区群众对“七五”普法知晓率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满意率达到98%,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安全感显著提升。2019年度,该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居全市第1名、全省第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