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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50925-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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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发挥“三个作用”拉好“八五”普法纤绳

自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来,昌宁县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发挥好牵头抓总、单位职能、部门优势作用,推动“八五”普法规划任务落细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统筹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好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印发《昌宁县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各业务股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八五”普法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2024年被通报表扬为云南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普法办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围绕全民守法目标,研究印发了《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昌宁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制发“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方案等,推动“八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落细。

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研究印发《昌宁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等,明确普法共性责任和部门个性普法责任。制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列出普法时间表,推行“三单一书”工作机制,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等,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向普法责任单位发出“重要节点普法提示”“重点任务督办单”,督促普法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全力助力乡村振兴,为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全面推进普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把普法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着力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制发《昌宁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加强昌宁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的工作方案》等,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走深走实。

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建立县级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用好“昌宁普法”行业微信公众号,推动“昌宁发布”“昌宁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引领,构建全媒体矩阵,推送发布转载相关政策、法律常识,推送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惠民政策。

发挥职能职责作用。牵头组织“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不断加大民法典、宪法学习宣传普及力度。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法、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行政处罚法、法律援助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整合现有资源,打造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促进法律文化融合。利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园地)、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等宣传阵地,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建成县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个,建设乡镇法治文化园地示范点3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5个。

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审工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五批3个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成功,强化动态管理,6个省级、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顺利完成复审。

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遴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744人,对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基本标准,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评选248户示范户,引导“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充分发挥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取得实效。推选72名热爱法治宣传,有奉献精神的普法志愿者,组建“云小普”昌宁县普法志愿服务队,指导乡镇组建“云小普”普法志愿服务队伍13支,为全县开展法治宣传与服务提供人才保障。

加大“服务+普法”“调解+普法”“执法+普法”工作实践力度,把普法贯穿到执法、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等过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认真抓实“以案释法”案例发布、转载转发工作。发挥“三调”联动机制作用,在调处大量矛盾纠纷中加强“以案释法”措施运用,“面对面”为当事双方和社会公众讲解法规政策、解答疑难问题,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及时效性。

发挥司法所所长、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村长”、普法志愿者等作用,聚焦重点地区,紧扣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群体,深入村(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偏远地区等,深化“法律六+N进”,开展多样性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为全县13乡(镇)、124个村(社区)配齐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网络平台建设水平有力提升,基层群众获取法律服务更加智能、便捷和高效。扩大涉农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推进困难、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六个一”活动,全面完成“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合同签约聘任工作,为基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研究制定《昌宁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个性清单,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干部职工例会集体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执法人员培训、党员教育等活动,认真开展旁听庭审、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

发挥部门优势作用。发挥政法部门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大排查、矛盾纠纷大化解、法治教育大宣传活动。积极履职,联合基层普法队伍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法治宣传宣讲、重点对象普法、重点矛盾纠纷协同化解、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

结合网格化分片挂包责任要求,专项普法工作队、挂村工作队,深入开展“万名干警进万村入万户法治大宣传”活动。找准重点、难点、关键点,围绕专项普法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精准普法活动。

根据“利剑护蕾”专项普法活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以“法治宣传进校园”“开学第一法治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形式,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法治宣传500余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法治副村长”与乡镇、村(社区)开展分析研判 50余场次,研究提出普法需求17项。发放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道路交通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家庭防火等宣传资料3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5万余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00余件。

接下来,昌宁县司法局持续聚焦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扎实履行部门职责,发挥政法部门主力军作用,履行司法所长、“法治副村长”、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员等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助力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紧扣全民守法工作目标,直面存在问题不足,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推动工作落实,加大经验总结和推广,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为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