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40925-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4-09-25 |
文号 | 浏览量 |
近年来,昌宁县通过“三抓三促”工作举措,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走深走实,发挥作用。探索法治文化建设与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融合,与地方特色文化融合,突出民族传统文艺、民族歌舞文化等资源优势;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大力开展贴近群众生活的法治文艺演出,与红色文化、廉政文化、机关文化建设等融合,整合资源优势,发挥“1+1”大于2的作用。
抓阵地建设,促发挥作用。昌宁县整合资源、拓宽渠道、注重与当地文化相结合,建设覆盖全县的法治文化服务阵地。建设服务阵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将法治文化建设整合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家书屋、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和党建书屋等,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打造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橱窗、法治图书柜(角)、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走廊或法治宣传大喇叭等,建设覆盖全县法治文化阵地,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科学规划布局,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根据“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规划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园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街区等宣传阵地,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结合昌宁实际,整合现有资源,建设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打造文化融合,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全面建成昌宁县法治文化公园、昌宁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公园等多个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将法治元素与公园、文化活动广场等相融合,运用法治名言、法治漫画、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将法治内容丰富多彩、图文并茂地展现给群众,成为集廉政文化、红色文化、传统文化、法治文化、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法治宣传新阵地。截至目前,昌宁县共建成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7个,其中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个,乡镇法治文化公园2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4个。
抓队伍建设,促示范培育。昌宁县根据“八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注重普法人才培养,选育基层示范,推动工作落实。遴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744人,实现全县每个行政村6名“法律明白人”。加大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取得实效。选派政法系统106名干部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为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奠定坚实基础。对照示范户培育基本标准,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选育248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用示范带动群众,促进形成农村崇法善治、遵规守法的良好风尚。推选72名热爱法治宣传,有奉献精神的普法志愿者,组建“云小普”昌宁县普法志愿服务队1支和“云小普”乡镇普法志愿服务队13支,为全县开展法治文化宣传与服务提供人才保障。
抓活动开展,促推动落实。昌宁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丰富多彩的活动中,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发动各乡镇各单位(部门),积极参与省、市、县各级组织的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创作制作一系列法治公益广告、海报、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歌曲、曲艺等法治题材文化文艺作品,建立县级“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为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有力保障。结合文化“三下乡”活动,开展“法律惠民送法下乡”法治文化文艺巡演活动,动员文艺创作者和爱好者、基层法治人才、基层普法队伍,以群众身边人、身边事为切入点,将文艺与案例相贯通,把经典法治案例编入文艺作品。鼓励和支持各乡镇深入挖掘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戏剧、歌舞文化资源,推动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打造一台高水平“送法下乡”文艺节目到乡村巡回演出。开展“智慧普法”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推出普法小剧场、普法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通过群众听得懂的故事、喜欢接受的方式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
昌宁县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最大限度提升效果来建设。接下来,将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调研指导,加大基层法治文化阵地使用、管理,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性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性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探索把法治文化活动与民间文化传承、文化文明活动有机融合,与美食节、传统节日活动融合开展,多形式推动法治文化宣传,把法治文化根植于群众脑海中、根植于群众的心中,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