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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30804-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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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这就要求基层政府将依法行政作为自觉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近年来,尽管我县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完善,取得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不少值得引起关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个别部门对哪些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清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流于形式。不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得相关规定,拍脑门决策,违法决策现象时有发生;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部分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随意减损和限制管理服务对象权益,被市政府督查责令纠正整改。二是制度执行不严,执法程序不规范。大多数部门还存在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严不实的情况,特别是作出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的问题,导致我县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率出现居高不下。执法队伍不强,执法能力不足。在历次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目前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中,很大一部分人担当精神不强,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执法能力不足,所办理案件质量较差。部门法制机构设置不到位,法制审核人员配置不足,法制机构监督指导执法活动不规范不到位。特别是当前新一轮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后,新调整到一线专门执法大队的人员年龄偏大,专业法律素养缺乏,勉强获取行政执法资格后也不能依法办案,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差距较大。

对此,基层建议: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统筹谋划、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把本级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定期部署推进、检查督导、推动落实。二是加强依法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做到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对违反规定的,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做到合法性审查一票否决,公众意见充分吸收,专家论证独立客观,风险评估应评尽评,确保到2025年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做好决策执行的评估,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三是健全执法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放水”等问题,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城市管理、居民自建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妥善有序推进历史问题化解;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落实裁量依据适用及说明制度,实现 2025 年高频事项自由裁量权细化率达 100%。执法过程中不搞“一刀切”,妥善推进解决问题,避免极端事件,既要干成事、还要不出事。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准入门槛,及时清理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推进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向社会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公共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法律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程序和监督措施、救济途径,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加强反映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法律文书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纸质档案卷宗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所有行政行为都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