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16_C/2018-0511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扫黑除恶 | 发布日期 | 2018-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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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宣传教育,13乡镇司法所在集中教育学习中向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解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教育引导他们主动自首、检举揭发。二是抓排查管控。开展集中排查梳理,重点排查有涉黑涉恶案底、与相关案件有关联、与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有联系的社区服刑人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抓审前评估调查。对涉黑涉恶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拟适用社区矫正前,规范有序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形成调查评估结果,及时反馈,为法院判决提供参考。四是抓协调联动。强化与同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四方联动”机制的功能作用,预防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确保刑罚执行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