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9-7/20230628-00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交通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迅速贯彻落实《保山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船舶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严防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发生,维护昌宁水上船舶航行安全有序,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昌宁县下大力气加强事故预防预控,扎实做好节前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多措并举抓实船舶防碰撞工作。
一是主动作为,加强航行警示标志设置。近日在澜沧江大桥桥墩位置完成了船舶通航过桥航行警示标志喷涂工作。
二是积极联系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做好防碰撞宣贯。根据文件通知要求,积极与县农业农村部门联系,通过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商讨商渔船防碰撞和碰撞桥梁的措施,并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防碰撞宣贯。
三是抓细辖区通航环境检查,保障辖区通航环境良好。1月7日,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和航道巡查,对昌宁县辖区相关船舶进行船舶防碰撞检查。
下一步,昌宁县将结合近期商渔船碰撞事故特点,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现场巡查检查,建立健全安全共商共治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