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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15-6/2026092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主体 | 发布日期 | 2026-09-28 |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经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昌宁县52个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告:
一、行政执法主体
1.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昌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昌宁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昌宁县外国专家局、昌宁县电子商务办公室)
3.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4.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5.昌宁县公安局
6.昌宁县民政局
7.昌宁县司法局
8.昌宁县财政局
9.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11.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12.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1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昌宁县畜牧兽医局)
15.昌宁县水务局
16.昌宁县商务中心
17.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18.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局、昌宁县中医药管理局、昌宁县防治艾滋病局)
19.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21.昌宁县审计局
22.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3.昌宁县广播电视局
24.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5.昌宁县统计局
26.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27.昌宁县国家保密局
28.昌宁县国家密码管理局
29.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
30.昌宁县消防救援局
31.中国人民银行昌宁县分行
32.昌宁县地震局
33.昌宁县档案局
34.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
35.昌宁县烟草专卖局
36.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7.昌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8.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宁大队
39.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昌宁大队
40.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
41.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
42.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43.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
44.昌宁县更戛乡人民政府
45.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46.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
47.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48.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49.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50.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51.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
52.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
二、相关说明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
昌宁县司法局投诉电话:0875-7122148
昌宁县司法局 昌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