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19-1213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主体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根据《保山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保司通〔2019〕57号)的要求,结合全县机构改革实际,经昌宁县司法局审核,确认下列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综合执法机构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享有法定的行政执法权限,现予以公告。
一、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林潘杰
执法区域:田园镇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9号
监督电话:0875—7120922
邮编:6781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二、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段蒋涛
执法区域:温泉镇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温泉镇温泉社区街子村民小组
监督电话:0875—7891209
邮编:678107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
三、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徐喜瑛
执法区域:漭水镇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漭水镇漭水街1号
监督电话:0875—7810207
邮编:678111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等。
四、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成洪艳
执法区域:勐统镇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勐统镇勐统社区上街组
监督电话:0875—7870256
邮编:678108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
五、昌宁县更戛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周强茂
执法区域:更戛乡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更戛乡更戛社区街子
监督电话:0875—7877219
邮编:678109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
六、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李仲华
执法区域:翁堵镇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翁堵镇翁堵社区
监督电话:0875—7874225
邮政编码:678115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
七、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杨霄
执法区域:鸡飞镇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鸡飞镇澡塘街1号
监督电话:0875—7879218
邮编:678102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
八、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刘学江
执法区域:柯街镇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柯街镇通达路18号
监督电话:0875—7839058
邮编:678103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
九、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董繁华
执法区域:大田坝镇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大田坝镇大田坝社区龙安路1号
监督电话:0875—7819208
邮编:678105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
十、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李旺兴
执法区域:珠街乡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从岗集镇
监督电话:0875—7818206
邮编:678114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
十一、昌宁县耇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谢斌
执法区域:耇街乡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耇街乡耇街村胡家村组
监督电话:0875—7814208
邮编:678113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
十二、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谢万宏
执法区域:湾甸乡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湾甸乡上甸社区
监督电话:0875—7850261
邮编:678106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
十三、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刘成林
执法区域:卡斯镇辖区
执法类别:综合
办公地址:昌宁县卡斯镇集镇
监督电话:0875—7838129
邮编:678112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
十四、昌宁县森林公安局
负责人:曾绍军
执法区域:昌宁县
执法类别:公安行政和林业行政
办公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东段
监督电话:0875—7130095
邮编:6781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
十五、昌宁县国家保密局
负责人:孙继红
执法区域:昌宁县
执法类别:保密行政
办公地址: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县委办公楼
监督电话:0875—7130172
邮编:6781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等。
十六、昌宁县广播电视局
负责人:王荷润
执法区域:昌宁县
执法类别:广播电视
办公地址: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
监督电话:0875—7130231
邮编:6781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云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
十七、云南省昌宁县气象局
负责人:杨晓益
执法区域:昌宁县
执法类别:气象
办公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1号
监督电话:0875—7120755
邮编:6781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等。
十八、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人:杨善兴
执法区域:昌宁县
执法类别:消防监督执法
办公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与昌漭公路交叉口
监督电话:0875-7131119
邮编:6781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
昌宁县司法局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3号主体资格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