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5-6-/2022-0729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六稳、六保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7-2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大田坝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生态文明教育打造“绿色”刑期

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认真落实各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大田坝司法所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在社区矫正领域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效果,提高日常监管质量,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集中教育,践行环保,当好宣传员。以每月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读,教育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自觉践行生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为保护身边环境、珍惜绿色生态资源作出努力。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实际,签订《生态环境保护承诺书》,对生活垃圾处置、畜禽粪污排放、农用废弃物及秸秆处理等提出规范要求,用日常生产生活小事讲好环保科普知识,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当好家庭中的环境保护宣传员,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共同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当好守法者。通过对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的通报学习,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时刻牢记特殊身份,绷紧“守法”这根弦,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严禁出现滥伐林木、毁林开荒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触碰法律“红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关于禁止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强调,提醒社区矫正对象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身体力行,回馈社会,当好践行者。为进一步将生态文明理念转化为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河沟垃圾清理、社区街道清扫等环境整治活动,用点滴行动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在“净化环境”的过程中“净化心灵”,增强社会认同感和责任感,有效提高教育矫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