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0-1211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文号 | 〔2020〕-30 | 浏览量 |
为及时有效防范欠薪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事件的迅速控制和稳妥处理,切实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所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因施工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集体上访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其它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提高对项目施工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效率,成立解决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雪峰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祁 麟 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穆 鹏 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 宏 县司法局办公室负责人
周 英 县司法局会计
鲁水燕 县司法局出纳
王德海 县司法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驻点人员
字晓明 县司法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指挥项目施工单位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30分钟内上报。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影响程度等。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发展趋势预测。
3.与突发事件有关的人事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其它已掌握的情况。
启动预案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领导组要在30分钟内对案情做出分析判断,由领导小组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3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各小组成员投入应急处置程序。各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重大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以及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迅速上报主要负责人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阻挠应急处置领导工作小组人员办公的,严肃查处;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的人员,依法处理。
四、注意事宜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要通过耐心细致地解释、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工作单位和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明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项目部,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查处,责令改正。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司法程序解决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对发生暴力或借机寻衅滋事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部门依法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4.对不能当场处理解决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应以最短时间尽快完成调查核实拖欠工资的事实及数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责令用人项目部限期支付。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中农民工申请仲裁的事件,要当天申诉,当天受理,在短时间内审结。
五、其他事项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查处结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反弹,并依法对责任用人项目施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坚决给予处罚。要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昌宁县司法局
2020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