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50410-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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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春意盎然。昌宁县湾甸乡的反季节西瓜迎来了丰收的喜悦,吸引全国各地客商纷至沓来,一起共享这春天的盛宴。但和“解暑神器”西瓜相伴而生的纠纷却打破了这份春的宁静。
“所长,听我给你说道说道,请你帮我主持下公道。”一位西瓜买卖的客商情绪激动地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我是在新疆做生意的,周某是我的购买西瓜代办,我和他约定了购买西瓜,但是他没有按照要求为我提供符合条件的西瓜,收了我1万元的定金,我请求让他退回我的全部定金,并承担我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先稳住客商的情绪,并耐心听他把事情经过讲述一遍。工作人员又同瓜农、代办周某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核实,瓜农提供的西瓜的确未达到客商要求,目前已经采摘的西瓜接近20吨,如果客商不能按照约定价格收购的话,瓜农也要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但客商对达不到品质要求西瓜坚决不收,一下子这20吨的西瓜成了“烫手山芋”。
本着为民解难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理念,工作人员积极采取了有效的调解措施,对代办周某、客商和瓜农分别通过了解情况和诉求。事情是这样的:客商急于尽快找到货源,并在清明节以前运回新疆。往年,一般新疆客商都会采摘未完全成熟的西瓜,由于客商和代办、代办和瓜农之间未沟通清楚收购相关条件和事宜,瓜农就进行采摘西瓜,进而引发了这一系列的矛盾。
工作人员分析问题成因,找准矛盾点,围绕代办周某、客商和瓜农之间最主要的就是定金退回、瓜农已经采摘好的20吨西瓜销售的诉求,寻找利益结合点,采取多方协商、逐个击破、深挖症结的方式,采用“单独调解+多方协作”形式,最终客商、代办周某、瓜农就定金退回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瓜农采摘20吨西瓜也找到了新的购买商家。该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