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4122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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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强推动”。强化党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强化党组织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突出思想引领。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化“党建+”模式。党员干部化身“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司法行政日常工作。
聚集法律六+N进“广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建成县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依托乡镇及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延伸普法宣传触角,扩大普法宣传覆盖范围。拓宽普法形式。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方式,线上依托“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线下采取“以案释法”、入户宣传、田间地头普法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推进“法律六+N进”活动。围绕“八五”普法和常态化普法强基工作,组建普法志愿队伍、普法讲师团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开展普法宣传。2024年,全县开展法治宣传3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
狠抓纠纷调解“释法理”。结合重点普法。以常态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将普法工作贯穿“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命案防控攻坚、婚姻家庭纠纷、“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学生安全问题整治等重点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矛盾纠纷摸排。党员干部带头深入挂包村(组)一线排查矛盾,开展普法宣传、入户走访、民情恳谈和民意收集,用“三心”(真心、耐心、细心)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疑难纠纷调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四步法”,有效整合基层基础力量化解一批影响较大、情况较为复杂的疑难矛盾纠纷。2024年,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累计排查和受理案件1320件,调解成功案件1320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做优法律服务“保权益”。送法进企业。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组织企业座谈,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调解进企业。推进人民调解进企服务,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司法调解力度,构建“亲”“清”政企环境,提高服务企业工作效能。服务送上门。坚持把各族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开设绿色通道,畅通诉求渠道,撑起维权之“伞”,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2024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65件,其中民事案件(含非诉讼)159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205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550余人次。
抓实管控措施“促稳定”。强化思想教育。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融入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矫人员教育转化工作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族政策知识学习作为教育转化“必修课”,实现思想教育与行为矫正同频共振。开展精准帮扶。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精准帮扶,组织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落实日常监管。对重点矫正对象实施“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矫正帮扶机制,严格落实“六个一”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全县社区矫正形势总体安全稳定,无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