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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2-0811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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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司法局:“五举措”提升普法实效

昌宁县司法局紧扣“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五措并举,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确保全县普法工作呈现新态势、新发展、新气象。

健全机制,普法体系不断完善今年年初,制定下发昌宁县“八五”普法规划,高规格启动“八五”普法工作。5月,发布《昌宁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第2号)》,全县各普法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组建昌宁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各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在农村组建了由人民调解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等组成的农村“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队伍。2022年以来,组织律师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针对乡村振兴开发项目开展“法治体检”并出具法律意见48份,通过预约服务、建立微信群等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赡养抚养、务工讨薪等各类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问题的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法治课26场次,提供法律援助5人,同时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按照“每个村(居)民小组至少推选1-2户‘法治中心户’”的原则,全方面推选出法治中心户、法律明白人2863户(人),参与法治宣传,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普法工作队伍。2022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20余场次,受益“法律明白人”1000余人次。

注重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多样一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充分整合公、检、法、司及律师团队,开设《民法典访谈》专栏,围绕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民法典中关于养老、继承、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村(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民法典颁布前后法律条文发生的变化等内容,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通俗风趣的语言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让昌宁人民听得懂、易理解、能运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共101个单位(部门)报送参与情况,参与答题人数共计35860余人次,答题参与率超过98%。二是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开展加强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相关条例的宣传普及,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三是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整合多方力量,开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命案防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文明创建等法律知识宣传。五是坚持“领导带头、普治并重、以人为本、统筹推进”,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企业、少数民族村寨、宗教场所”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青少年、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六是充分利用1个县级法治文化公园、1个县级文化广场、200余个法治文化阵地(场所)、电子屏、“法治橱窗”等宣传平台播放法治宣传微视频,取得良好的普法成效。2022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宣传教育资料7万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12万余人。

民族融合,大力推行“五用工作法”通过“汉语+苗语”“汉语+彝语”“汉语+傣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双语普法”,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认真践行“五用工作法”,将国家大政方针和实用法律法规向群众宣讲,使少数民族群众在感情上更容易接受、在语言上更易沟通,拉近干群关系。2022年以来,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法律法规宣传36场次,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宪法伴你一生》《民法典与生活同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等相关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

普治并举,普法成效初步彰显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村(社区)“两委”班子、村(居)民小组干部坚持并利用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学法用法等活动,将法律咨询的过程变为普法的过程,同时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村(社区)“两委”干部依法管理农村事务、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1个国家级、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顺利通过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初核,通过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复核。2022年申报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拟建设卡斯镇龙潭社区法治文化场所,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美丽乡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2022年3月,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获全省“七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2年6月,昌宁县鸡飞镇干塘村、温泉镇松山村、翁堵镇明山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为第五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党建引领,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法治护航”作用,推动党建与普法工作双促进、双提升,努力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一是通过“党建引领学法”提升法律素养。以“政治监督强化年”为抓手,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引领作用,每月由党员干部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拓宽普法覆盖面,使纪法学习成为常态,形成长效机制;开展“机关学法月”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学法用法考试,切实加强法治意识及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党员普法主题活动相结合,开展“学党史·知法律”活动,聆听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报告会,回顾党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提升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激发党员干部高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活力。二是通过“党建引领普法”多元形式宣传。建强普法宣传队伍,选派党员志愿者、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组建普法志愿队,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等“法律六+N进”活动,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精准普法,助力扫黑除恶、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卫生防疫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三是通过“党建引领送法”助力法宣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同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党员开展“送法进少数民族乡镇、村寨”活动,把少数民族群众列为“八五”普法重点对象,通过开展“一次红色教育主题活动、一次法治文化体验参观、一场巡回法治讲堂”主题活动,将群众家门口变成普法宣传新阵地,提高党员身份意识,强化“党建引领普法”工作能力,既激发党员干部“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热情,又丰富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让群众在充分享受法治视听盛宴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稳定的良好法治氛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组织党员干部和普法志愿者走进群众家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服务实践活动,第一时间了解群众的法治需求,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法律知识,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