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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2-0506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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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聚焦“四个强化”优化法治环境 提升服务效能

近年来,昌宁县着力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县情,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职能优势,聚焦“四个强化”,不断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高效、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聚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营商环境,有力提升了服务效能。

强化组织领导,营造氛围浓厚的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加强法治营商环境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昌宁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以实施“政治监督强化年”为抓手,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2021年,组织开展依法治县重点工作专项督察1次、法治政府监督重点工作专项督察2次;全面完成2020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反馈问题整改、云南省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以及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开展对各部门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法治调研督察,推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对于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纳入“红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纳入“黑榜”,对相关领导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完善。在全省2020年度分县(市、区)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昌宁县排名第九;在全市2020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中,昌宁县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实现提档升级。三是深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教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活动,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参与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广泛宣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管理层和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四是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项目建设、生态环保、招商引资、文旅融合等重点工作的实施,深入到全县各相关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意识,使诚实守信、诚信兴商、守法经营等市场经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

强化法保障,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加强协调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1年1月,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专题培训,持续夯实行政执法基础。2021年1月,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期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按时参考290人,考试合格218人,合格率达75.17;2022年2月,开展了2022年度第一批次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304名参加考试人员有249人通过考试,合格率达81.9%。3月25日组织实施了昌宁县行政执法监督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学习,全县47个行政执法部门90余人参加培训。对50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确认和公告,全县996名行政执法人员实现100%持证和培训上岗。制定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发工作方案,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自查,2021年,全覆盖对1006卷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二是开展“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提升行动。研究制定了《昌宁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组织统筹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监督工作。凡是政府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得的有关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明材料;凡是政府部门在办理企业和群众有关事项中采集掌握的涉及当事人的数据必须向本人或企业委托人开放;本人或委托人通过政府网站查询到的自身信息、应该作为受理依据。继续推进“落实简政放权,推进减证便民”工作,2022年第一季度,昌宁县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共1014件。三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可申办事项办理比例达100%。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公示率达100%。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20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编制,清理公布行政职权事项5453项,公示率达到100%。推进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四公开”,将政务公开落实到政务运行全过程。认真落实公平竞争性审查,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以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实现信访总量和来访数量双下降,2021年,昌宁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居全省第4位,和谐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四是聚焦依法行政,推进执法监管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和提升行政行为。颁布实施《昌保山市宁县田园城市保护条例》,拟定《保山市昌宁县田园城市保护条例实施办法》文稿。不断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全面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县政府领导带头出庭,涉及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主动回应群众关注问题,全力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2021年,昌宁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次,出庭应诉率达100%。

强化法律服务,营造自由便利的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深入开展维护企业权益“一个便利”行动。完善机制、优化受理、加大涉企矛盾纠纷司法调解力度,便利企业纠纷调解。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已建各类调委会144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3个,村(社区)调委会124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7个,有人民调解员2270名,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全覆盖。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2021年以来,全县共排查调处和成功化解合同纠纷410件,损害赔偿纠纷172件,劳资纠纷10件。二是深入开展投资贸易“五个加快”行动。加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优化法律服务资源、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法律,营造自由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2021年以来,共接受企业咨询51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3份;帮助企业起草和审查合同文书6份。三是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六个一”提升行动。通过简化办证程序、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缩短办证时间、节假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等各项便民举措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公证,2021年以来,共办理涉企公证86件,主要为项目招投标、拍卖等现场监督公证。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室,成立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检察院工作站,加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民心工程,打造“12348云南法网”“12348微信公众号”“云岭法务通”“12348热线”4张网络平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实现全覆盖。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纳入“八五”普法和“法律六+N进”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深入落实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授课制度,邀请云南昌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云南金曦(昌宁)律师事务所、昌宁县新纪法律服务所、乡镇法律服务所相关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县各乡镇、部门开展法治授课,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生态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化生态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五是组织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开展专项“法治体检”活动,全力做好援企稳岗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广泛开展法律政策宣讲,编印服务手册,对企业员工和负责人进行法律培训,帮助企业增强发展信心,依法依规进行防控;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协助企业办理复工复产手续,加强生产安全防护,强化生产经营和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发挥商会组织自律作用,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服务企业风险防范化解,研判疫情影响,梳理法律风险。六是结合法治建设全面督察,开展云南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抓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切实发挥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办理等职能作用,为基层群众和辖区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2021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00余场次,发放宣传教育资料10万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30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