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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9-7-07_k/2018-0313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交通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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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新闻宣传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股室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新形势下交通运输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请务必加强信息、稿件收集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围绕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在工作进程中的新情况、新业绩,工作中存在困难的解决方式以及对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既为各级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准确全面客观的信息服务,又大力宣传全县交通运输的重点亮点工作。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工程建设指挥部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及经验总结。

2.国家、省、市、县及本单位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3.上级部门和领导对交通建设规划、建设工作的批示、指示和安排部署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建议、提案的跟踪办理情况。

4.需要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了解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及其进展和重要工作的动态、重要会议议定事项。

5.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安全生产、路政管理、党风廉政、党建、综治维稳等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以及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6.稿件既可上报交通运输工作为题材的作品,也可上报生活感悟等为题材的作品,稿件体裁主要包括诗歌、散文、论文等。

7.与本单位相关的社会舆情类信息、工作动态分析类信息、经验成果类信息、问题建议类信息;监测与本单位相关的舆情动态(主要指新闻媒体);积极参与负面舆情处置工作。

三、考核办法

(一)任务分配

全年下达信息任务123则、稿件任务20则、舆情信息任务12则,所有任务责任到股室,细化到个人,任务分配如下(个人任务数详见附件):

1.局办公室:年度采写、上报信息不得少于24则,上报舆情信息不得少于12则,稿件不得少于4篇。

2.基本建设规划统计股:年度采写、上报信息不得少于20则,稿件不得少于2篇。

3.安全监督股:年度采写、上报信息不得少于8则,稿件不得少于2篇。

4.地方海事处:年度采写、上报信息不得少于8则,稿件不得少于2篇。

5.资产财务股:年度采写、上报信息不得少于4则,稿件不得少于1篇。

6.运输管理股:年度采写、上报信息不得少于8则,稿件不得少于2篇。

7.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年度采写、上报信息不得少于18则,稿件不得少于2篇。

8.航道养护管理所:年度采写、上报信息不得少于4则,稿件不得少于1篇。

9. 地方公路管理段、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年度采写、上报信息不得少于30则,稿件不得少于4篇。

(二)奖励标准

1.信息类奖励标准:凡上报1则信息计10元稿费,被县级媒体采用1则奖励30元,被市级媒体采用1则奖励40元,被省级媒体采用1则奖励100元, 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则奖励200元。

2.稿件类奖励标准:凡上报1篇稿件计20元稿费,被县级媒体采用1篇奖励50元,被市级媒体采用1篇奖励100元,被省级媒体采用1则奖励200元,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则奖励300元。

(三)奖励办法

1.凡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的作品,由作者本人持发表的文章、图片复印件或有关证明到局办公室统一登记,由主要领导审定后,年底一次性兑现奖励。

2.同一内容作品被不同级别媒体多次采用的,按最高级别奖励;同一稿件被同一级别媒体多次采用,只计一次奖励。

3.奖励兑现到个人,根据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实行任务内和超任务分别计算,其中:任务内按实际奖励标准计算,超出任务部分按实际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超任务部分按照上报信息的时间顺序认定。

4.信息完成情况纳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每完不成任务1条在年终绩效考核分数中扣1分,超额完成任务数给予上报奖励和采用奖励,在年终绩效考核分数中不加分。

5.领导班子挂钩股室考核。具体为:主要领导根据单位完成情况计分,分管领导根据分管股室的完成情况计分,杨联政挂钩安监股、赵凤均挂钩运输股、李江挂钩地方公路管理段。领导班子扣分标准为每完不成1个股室扣1分。

四、报送方式及质量要求

(一)报送方式

各股室、各单位信息或稿件统一报送到局办公室,信息或稿件报送实行电子文档报送,图片、照片采用jpg格式,图片、照片必须另附文字说明,信息和各类稿件必须署名作者和单位。信息报送联系人:高兴道,联系电话:0875—7120646,QQ:415658200。

(二)质量要求

1.所有上报作品严禁抄袭。发表的作品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避免失实和差错。

2.确保时效原则。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工程建设指挥部上报的作品必须及时(务必两天内);信息、稿件上报局办公室后,一般信息、稿件由办公室审核把关,重大信息、稿件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再由办公室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3.正面宣传原则。增强保密观念,对于涉及到一些敏感问题、容易引起误解的,均应慎重对待,掌握好分寸。

4.上报作品必须经作者本人认真校对,确保无错字、无病句。

5.上报作品必须符合保密规定,不泄密。

6.需要图片、照片支撑说明的作品必须报送图片、照片。

7.违反以上原则的作品,不予奖励,对严重失实或对全县发展稳定大局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局办公室必须认真对所有宣传作品进行校对、加工、提炼、审核。

五、其他相关要求

机关各股室长、二级单位负责人和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为信息、稿件采写上报第一责任人,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宣传工作。对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宣传效果好,圆满或超额完成信息、稿件上报任务的股室、二级单位、指挥部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或重大信息及不按规定上报信息或丢失重要信息档案及严重失职的股室、二级单位和指挥部,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股室、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本考核方案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