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4053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4-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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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昌宁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平安昌宁、法治昌宁”建设目标任务,推动法治昌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突出“九个聚焦”,把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根本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推动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进一步夯实,有效促进形成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聚焦思想引领,强化学习促推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行动纲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纳入“八五”普法讲师团宣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宣讲队伍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
聚焦组织领导,强化保障促推进。超前谋划,提前成立“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工作专班负责,明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按程序讨论审议后,印发了《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昌宁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高规格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均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八五”普法领导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专(兼)职普法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开展,形成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事事有着落的“八五”普法组织领导体系。县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普法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开展综治维稳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县人大常委会对决议、规划实施情况的开展专题督查检查。
聚焦重点内容,强化创新促推进。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8”民法典颁布日和“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编写印制宣传读物1万余份,组织创作展播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并开设播民法典“以案释法”节目(栏目)。围绕实现云南“三个战略定位”目标、保山“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个新保山”和昌宁高质量发展建设任务,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中心大局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扫黑除恶、命案防控、营商环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健康县城创建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法治宣传,结合“3·8”“3·15”“6·5”“6·26”及安全生产月、反诈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疫情防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把党内法规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培训计划,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党员培训,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全县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用权、依法管理的思想意识明显加强。
聚焦分类普法,强化效果促推进。一是抓实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法考法。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档案。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培训计划,通过组织干部轮训、调训等方式开展法治培训,实现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抓牢青少年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深化“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合理分配师资、科学设置课程、定期组织考试,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考试”五落实。在全县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积极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普法宣讲、法治征文、法治手抄报评选等活动,丰富普法教育方式。开展“沉浸式”普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黄赌毒”,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治教育,鼓励社会各方面更多地关注和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全县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高、命案高发多发或发生恶性命案地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矛盾纠纷多发地、信访问题突出的农村地区,乡镇中小学校、边远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等确定为重点普法区域。把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地区青壮年、社会闲散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农村“三留守”人员,琐事口角、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等矛盾双方当事人,在校师生、不良行为青少年和特殊人群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把企业、餐饮夜市、KTV、棋牌室、中小旅店、校园、车站、集贸市场等确定为重点普法场所,开展专项普法,促进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三是抓实老年人这个“多数群体”的普法教育。结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重阳节“敬老月”活动等,开展防老年诈骗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等关爱服务老年人活动,认真做好老年人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四是抓实外出务工人员群体的普法教育。压实劳务输出地、组织方、用工方的普法责任,运用行前教育、入职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伦理道德、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普法宣传,强化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治日常宣传教育,提升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五是抓实特殊类别群体的普法教育。聚焦涉法涉诉的缠访闹访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社会治安重点人员等特殊群体,落实属地管辖责任,采用集中宣传、面对面普法、发送法律提醒等多种形式,丰富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两类人员”监督管理,全面了解掌握“两类人员”的家庭、生活、工作情况以及思想动态,强化制度执行,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做好服务和帮扶工作。六是抓实妇女、残疾人、失业待业人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的普法教育。根据不同群体特点,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聚焦阵地建设,强化基础促推进。一是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促进法律文化融合。全面建成昌宁县法治文化公园、昌宁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公园和更戛乡田头村、卡斯镇龙潭社区大泺部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将法治元素与公园、文化活动广场等相融合,运用法治名言、法治漫画、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将法治内容丰富多彩、图文并茂地展现给群众,成为集廉政文化、红色文化、传统文化、法治文化、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法治宣传新阵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造性发展。二是利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园地)、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街区等宣传阵地,成立14支法治文化宣传队伍,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保障。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将法治文化建设整合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家书屋、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和党建书屋等,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建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形成覆盖全县的法治文化阵地。三是不断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深入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文艺,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融合发展,积极开展法治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文艺演出,让法治文化更贴近群众,引导群众尊法守法。
聚焦依法治理,强化协同促推进。一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有力度。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审工作,第一批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五批3个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成功,强化动态管理,6个省级、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顺利完成复审,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平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为全县13乡镇、124个村(社区)配齐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网络平台建设水平有力提升,基层群众获取法律服务更加智能、便捷和高效。扩大涉农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推进困难、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全面完成“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合同签约聘任工作,为基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加大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取得实效。对照示范户培育基本标准,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选育248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用示范带动群众,促进形成农村崇法善治、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四是深入开展法律六+N进”活动。统筹推进依法治县、治村、治校、治企以及行业依法治理,推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落实,选派政法系统106名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为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奠定坚实基础。深化依法治企,建立完善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多举措推进落实,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治网,深入开展“法律进网络”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紧扣重点宣传活动时间节点,推进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法律六+N进”活动,深入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律进基层活动,全面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深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创建活动,“三调”联动机制作用发挥明显。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灵活采取“法庭式调解”和“现场式调解”相结合方式为群众调处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聚焦全域普法,强化质效促推进。一是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配合上级公开征求意见、开展论证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零距离听取群众意见,以“八五”普法为主要载体,“线上+线下”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宣讲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前的宣传工作。二是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紧密融合,把普法落实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执行过程中,提升普法效果。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认真抓实以案释法案例发布、转载转发工作,“昌宁新闻网”“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及政法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均开设“以案释法”栏目,实现全过程、全领域、多层次普法。四是组建昌宁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云小普”昌宁县普法志愿服务队,成立法治宣讲团充实昌宁县“一根丝”宣讲团,深入到全县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法治宣讲,解读和宣讲党和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建立普法产品资源库,用好“平安昌宁”“昌宁普法”等行业微信公众号,推动“昌宁发布”“昌宁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引领,发挥全媒体矩阵作用,推送发布转载上级政策、相关法律常识,推送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惠民政策
聚焦普法责任,强化督导促推进。一是用好考核指挥棒。把普法工作作为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加大比重,全面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印发《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 昌宁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昌宁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明确普法共性责任和部门个性普法责任,列出普法时间表,推行“三单一书”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日常督导,用好“三单一书”工作机制,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等,按照《昌宁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责任,向普法责任单位发出“重要节点普法提示”“重点任务督办单”,督促普法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引导公园、广场、医院、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发挥职能部门优势作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公益普法。二是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健全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指导监督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十分之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广泛宣传法律常识、法治相关政策等宣传,不断扩大法治宣传面,增大受众数量,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水平和法治意识。积极推广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聚焦普法强基,强化落实促推进。一是聚焦短板弱项,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乡(镇)两级专项行动指挥部、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探索出符合昌宁实际的“八五四三”工作举措,推动全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有质有量全面发展。二是深入开展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大排查,矛盾纠纷大化解,法治大宣传活动。严格督促指导普法队员、网格员、综治维稳员等安装使用和推广“平安保山”APP,实现“线上+线下”普法全覆盖。三是立足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网格化分片挂包的方式,成立由248名省、市、县、乡四级政法干警组成工作队员,覆盖全县124个村(社区),深入开展“万名干警进万村入万户法治大宣传”活动。找准重点难点关键点,围绕专项普法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剧场式”普法、“组团式”普法、“全域式”普法、“火塘式”普法、“护苗式”普法、“院坝式”普法、“主题式”普法、“双语式”普法和“沉浸式”普法,实现法治扩面。截至目前,昌宁县累计开展“八五”普法集中宣传活动360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60余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