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1-1116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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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级要求,结合实际,现将县司法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盘点2021,昌宁司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
2021年,昌宁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认真履行职能,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队伍建设,抓实教育整顿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抓紧安排部署。一是提高站位,谋划先行。二是组建专班,配齐力量。三是全面启动,快速部署。
2.聚焦“四项教育”,抓实规定动作。一是突出抓好政治教育。二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三是深入开展英模教育。四是融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截至目前,共开展党史集中学习41次,讲授专题党课4次。
3.突出成果转化,抓牢实践运用。一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截至目前,县司法局干部职工累计为群众办实事147件。二是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三是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项整治。
昌宁县司法局共有在职在编人员40人,辅助人员23人,参与教育整顿干部职工63人,参学率100%。
在查纠整改环节,县司法局准确把握查纠整改环节总体要求,及时制定《昌宁县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方案》,确保查纠整改方向不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有序推进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一是及时安排部署落实。二是深入开展政策宣讲。三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四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五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六是全面拓宽线索渠道。七是深入推进“七查”工作。共评查重点案件56件,其中无过错46件,有瑕疵10件,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整改。
(二)聚焦协同推进,抓实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1.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制。制定方案,建章立制。
2.把握重点,工作成效初显。一是人民调解工作彰显特色。截至目前,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累计排查和受理案件771件,调解成功案件751件,调解成功率达97.4%。二是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扎实推进。四是逐步建设起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切实发挥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办理等职能作用,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五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六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全县124个行政村(社区)律师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真正实现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为构建德治、法治、自治、共治“四治”融合治理体系,营造了辖区良好法治环境。七是智慧司法建设稳妥推进,“云智调”系统全县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出具电子调解协议书424份。
(三)聚焦主责主业,抓实推进各项工作
1.抓实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示范引领。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抓实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截至目前,党组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各2次、专题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工作4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6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次,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
2.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纪法意识。以实施“纪法意识强化年”和查摆党员干部自身“怕、拖、推、散、浮、庸”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动员部署为契机,强化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以身边“活教材”为鉴,切实深化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积极配合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抓实监督责任。强化风险防控,紧盯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和人员,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干部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严防“四风”反弹。深入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加大对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能力的提升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重点解决系统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在工作作风方面有大转变。截至目前,党组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反馈整改工作1次、专题研究昌宁县司法局贯彻落实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和联系司法所分别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开展单位内部警示教育14次、乡镇及村(社区)“两委”班子候选人和各类先进单位(个人)资格审查26批次12000余人次。严格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局25名科级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全面分析怕、拖、推、散、浮、庸等作风存在问题表象下的原因,剖析问题背后的本质,查找领导班子问题清单12个、班子成员问题清单57个,其他司法所所长、股室负责人180个;制定整改措施249条,逐项整改落实。
3.抓实依法治县工作,推进法治昌宁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职责。二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1月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期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按时参考290人,考试合格218人,合格率达75.17%。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2月及时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专题培训,昌宁县所属行政执法主体共计45家单位、47人参加培训会议,成效明显。三是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加大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全面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热潮。持续推进“法律六+N进”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宣传教育资料6万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20万余人。四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方面推选“法治中心户”“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推选1-2户“法治中心户”,推选1-2名群众基础好、熟悉当地社情民意,具有一定法治意识、法律素养、文化水平的村民担任“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五是扎实做好新媒体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资源优势,加大社会法治宣传教育,立足“传播法治精神”,全方位展示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和先进做法,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截至2021年9月底,县司法局新闻宣传稿件采用指标完成率达510%,《昌宁信息》采用指标完成率达230%,136篇(条)司法行政信息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清廉网、《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法治云南》《保山日报》等各级媒体采用。同时,借助“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原创和转载推文208条,扩大宣传影响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六是深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更戛乡田头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和2021年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推动县、乡两级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推动全县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七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八是全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坚持运用“五用工作法”普法特色方式,加强少数民族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针对苗族群众读书少、识字率低、语言不通、交流困难等难题,以勐统司法所所长(苗族干部)为主,充分发挥其在长山村地熟、人熟、语言通的优势,用他在长期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中摸索出的一套适合民族地区开展法治宣传的工作方法,通过苗语、汉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双语普法”,将国家大政方针和实用法律法规向群众宣讲,使少数民族群众在感情上更容易接受、在语言上更易沟通,拉近干群关系。充分利用“火把节”“开斋节”“泼水节”等民族节庆人员集中实际,组织工作人员在现场设立法治宣传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法治宣传,将法治文化融入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文化中,开展突出民族特色、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治宣传活动,普法成效明显。九是开展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在全市2020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中,昌宁县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实现提档升级。
4.抓实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维稳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持续巩固深化我县落实“枫桥经验”本地化成果。全面推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四步法”,将矛盾纠纷预防到末梢,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调解在源头,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更好地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5.抓实“两类人员”监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认真抓好抓实抓细矫正衔接、监管教育、档案规范、执法检查、业务指导等各项工作,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标准化与痕迹材料规范化齐头并进、教育质量与监管水平同步提升。抓作风转变,促责任落实。全面对标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认真查找社区矫正干部队伍在思想认识、工作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2009年以来的2195件社区矫正案件、215件“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自查,全面查找程序违法、脱管漏管、档案管理不规范以及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线索,共排查出各类问题642件,已整改642件。通过抓作风转变,进一步增强了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刑罚执行的政治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抓制度建设,促规范管理。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分析研究传统管理模式下存在的风险和漏洞,认真排查梳理工作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清单式“废改立”为形式,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全面修订原有的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使之与时俱进、依法依规、科学有效。新制定和修改完善《昌宁县社区矫正工作会商制度》《昌宁县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制度》《昌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15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为依法从严从实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科学有效加强社区矫正干部队伍管理提供了制度遵循。抓隐患排查,促风险管控。按照“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汇总、一月一研判”的工作原则,通过“所(司法所)排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汇总、局(司法局)研判的工作法,每月开展1次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及分析研判,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年内,共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隐患71人95条,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3人,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3件3人。抓心理矫治,促健康改造。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制度优势,注重增强服务质量,提高执法水平,探索“严管厚爱、宽严相济、人性关怀”的刑罚执行方式,按照“还社会一个健康人”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教育改造方法,注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关怀。如,温泉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按时开展送法上门,对有一级肢体残疾的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提供特殊矫治方式;县司法局向县残联申请给予轮椅救助,让关爱的阳光照进特殊矫正对象的心灵。抓联合执法,促矫治质量。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实现监禁与非监禁刑罚执行衔接互动、优势互补,不断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取得了明显的刑罚执行效果。年内,联合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和省厅社区矫正工作队对全县社区矫正执法情况开展巡查3次,通过罪犯点验、听取汇报、查看档案、抽查询问等方式,及时发现在社区矫正和刑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当面下达整改意见建议,全面整改消除了一批社区矫正执法不严、监督管理不到位、档案文书不规范等风险隐患,实现了执法、检察和监督同步开展、无缝对接的高效执法模式。抓日常监管,促社会稳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扎实做好调查评估、交付接收、居住地变更、禁止令执行、请销假审批、矫正实施、奖惩收监和矫正解除等法定职责。全面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管理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一年来,共对14名拒不服从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出撤销缓刑或收监执行程序,其中撤销缓刑7人,撤销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5人;训诫32人,警告14人,使用电子定位装置6人,起到了很好的刑罚威慑效果,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抓素质提升,促回归社会。聘请农业、林业等部门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无偿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种植、养殖、茶园、桑园管理等农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其创业就业技能,促使他们安心乐业,重拾生活的信心,尽快回归社会,重塑健康向上的美好人生。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341人,其中,年内接收133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101人,其中,年内解矫130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40人,其中,缓刑238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年内无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二是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着力提升安置帮教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刑释解矫人员1218人,其中年内接收210人。健全完善帮教管控机制,加强对刑释解矫人员的衔接管控、情况摸排和风险评估,实行一人一档;严格落实回访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形成全方位的帮教管理。三是充分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开展远程视频探视,将帮教工作延伸进高墙。截至截至目前,全县服刑在教人员家属申请探视帮教74人,探视成功61人,探视失败2人,监狱正在审核6人,拒绝探视5人。通过亲属、监护人点对点对服刑人员进行远程亲情帮教,使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尽早回归社会。
6.抓实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一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窗口机制。对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法律诉求。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力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截至目前,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928件,满意率达100%。二是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依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的案件及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当事人对经济状况等有关事项按规定作出承诺即可免于提交经济状况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1件,其中民事案件(含非诉讼)53件、刑事案件28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380件,办理的援助案件按要求录入“云南省智慧法援平台”,实现了案件线上线下同步管理。三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截至目前,2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06件,免费接待来访咨询服务420人次。四是扎实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抓实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工程稳步推进。县司法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主体工程有序推进,正在抓紧完成主体工程内部装修装饰及其余附属设施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70万元。
8.抓实其余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有力。根据各级要求,对标对表,2021年以来,县司法局还着力聚焦人才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创文、综治维稳、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通过攻坚克难,成效显著。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问题
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学习教育不够深。二是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不够好。三是工作开展创新意识不够强。
2.司法行政队伍结构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老龄化严重。二是专业人才匮乏。三是基层力量薄弱。
3.干部职工工作水平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工作创新不足。二是职能转变不到位。
4.法治建设保障力度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大。一是依法治县和普法经费保障不足。二是司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推进不容乐观。三是缺乏规模性的安置帮教基地。
5.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无专职行政复议编制和专职复议人员。二是无专门办案场所。三是无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四是无录音录像设备、投影仪、扫描仪、执法记录仪、便携式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办案专用设备和其他相关保障设施。
(二)下步工作思路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作用十分突出,做好明年司法行政工作,对于我局进一步抓实“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为我局各项工作跻身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特殊意义。因此,我们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的特殊意义,着力“六个新”,抓实2022年各项工作。
1.不忘初心争一流,增添干部队伍新活力。一是进一步巩固教育整顿经验成效。二是持续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三是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四是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五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勇立潮头谋新篇,开创依法治县新局面。一是科学谋划《法治昌宁建设规划(2020—2025年)》,统筹推进法治昌宁建设各项工作。二是严格有序实施《昌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三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四是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五是全力推进我县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六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七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综合水平。八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3.久久为功破难题,打造守法普法新格局。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二是科学谋划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四是深入开展“法律六+N进”活动。五是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4.管控并举护稳定,强化平安建设新内涵。一是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二是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创新社区矫正对象管控方式,用新理念、新方法提高服务管理实效。四是进一步加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刚柔相济强护航,建设法律服务新高地。一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法律服务向优发展。二是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和承办各环节业务制度,实现业务全流程办理和监督。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6.统筹兼顾齐奋进,提升司法行政新水平。进一步抓实疫情防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卫生健康、保密、全面深化改革、法治环境、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法治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离退休老干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禁毒防艾、网络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