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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0-0828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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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上半年,昌宁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能,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县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4个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有序开展。先后制定出台6个“昌法制办”文件,及时传达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昌各单位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各部门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年终述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等重点工作,在全县上下形成了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上下贯通、运行规范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全力推进办证工作,夯实法治基础。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要求,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审核上报了我县执法证到期人员信息,确保我县行政执法规范,杜绝无证执法行为,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建立案卷评查人员库,加强执法监督力量。收集了昌宁县持有效云南省法制督察证人员6名,县内各行政执法主体中熟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20名,组成昌宁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并上报保山市司法局备案。三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专栏等多元化媒体和各类主题日、纪念日、活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准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两委”成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上半年共组织开展各类网络法治宣传活动10余次。持续推进“法律六+N进”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8000份,接受法律咨询82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8000人次。通过“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普法动态、以案释法、法律法规等内容,及时发布原创和转载推文47条次。

(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维稳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县已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44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3个,村(社区)调委会124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共7个,共有调解员1065名。截至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4件,涉及当事人1030人,调解成功503件,调解成功率99.8%,不断提升了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实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坚持“调解优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又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及时掌握纠纷隐患苗头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加快推进“枫桥经验”本地化进程。

(三)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社区矫正工作。一是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审前调查,把好“入口关”。依托定位管理系统,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严格执行“日微信汇报、周电话报告、月集中学习和书面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坚持“以人为本、攻心治本,行为矫正、心理矫治”同步进行。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转变传统监管思维。截至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0人,与上年同期比增加41人,增长83.7%;解除社区矫正85人,与上年同期比持平。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82人,其中,缓刑266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无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二是构建部门联合执法格局。根据相关规定,我局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监狱,对依法可使用非监禁刑的人员进行审(裁)前社会评估调查,年内共接受委托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案件71件,完成7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2件,增长273.7%。三是严格执法,加大奖惩工作力度。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对表现良好的社区服刑人员予以奖励,对违反规定和不服从监管者进行严格惩罚,年内,收监执行1人,正在提请收监执行1人。

2.安置帮教工作。一是着力创新安置帮教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开展远程视频探视,使亲属、监护人通过司法行政专网进行语音交流,点对点对服刑人员进行远程亲情帮教,将帮教工作延伸进高墙,使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尽早回归社会。年内服刑在教人员家属申请探视帮教17人,探视成功11人,监狱正在审核6人。二是着力提高安置帮教水平。健全完善帮教管控机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控、情况摸排和风险评估,实行一人一档,严格落实回访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形成全方位的帮教管理。全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1126人,其中年内接收127人。

(四)开展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

一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窗口机制;对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法律诉求;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力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上半年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52件,满意率达100%。二是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上半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19件,包含民事案件(含非诉讼)87件,刑事案件32件。三是扎实推进公证便民服务。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开通绿色通道,健全便民服务措施,加强公证程序流程控制。上半年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208件,业务收费122820元。四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依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建立法律服务团队,精准对接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需求,针对复工复产企业劳动用工等法律方面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帮助企业防范并化解法律风险。上半年,律所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10件,接待来访咨询480人次。五是扎实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体要求,完成了辖区内1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检审工作,保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依规执业。同时努力推进基层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分离,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为两所分离奠定人员基础。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站位

1.提高政治站位,打造过硬司法铁军。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内部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项,新建4项,最终形成《昌宁县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严格坚持周一集体学习制度、机关干部轮流授课制度、定期交流心得体会和专题讨论制度,使党性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完善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自主选学等学习体制机制,切实用好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法宣在线、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等在线学习平台,以及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最不满意三件事”整改、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学习体系。上半年,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其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2次),利用每周一例会的时间开展干部职工培训学习15次。

2.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和省市司法系统“以案促改”动员部署为契机,强化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以身边“活教材”为鉴,切实深化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执行“三个规定”,积极配合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抓实监督责任。“管面”做到监督全覆盖,“管紧”做到监督常态化,“管微”做到监督早防治,紧盯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和人员,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透明化。积极配合开展好覆盖全体干部职工的节前和日常廉政提醒谈话2次。

3.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19名党员干部深入单位所属网格区,认真开展摸排值守工作,当好小区疫情防控的“宣传员、排查员、监督员、信息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六)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中心工作

1.群策群力,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来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各级要求积极推进司法局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好“三深入”工作,进一步宣传政策、开展感恩教育、排查短板漏洞、增强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组织干部职工先后深入勐统镇大河村103户贫困户和179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工作。二是开展春节慰问送温暖。给贫困户送去大米、油、饮料等物品,从单位经费中挤出1万元拨给大河村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经费。三是为贫困户安装注册“一部手机办事通”。四是全面宣传脱贫攻坚经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共报送信息7条。

2.群防群治,抓实扫黑除恶工作。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也是全国的“战疫”年,我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谋划全年工作。一是强化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大力营造惩处声势,围绕“七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六+N进”为平台,深入开展宪法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共开展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13场次,发放扫黑除恶相关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继续做好特殊人群管控。通过电话抽查、位置共享、微信定位等方式,实时了解重点人员所在位置;督促“两类人员”遵纪守法,截至目前,全县“两类人员”情况稳定,无涉黑涉恶人员。三是开展好人民调解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人民调解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过程中,注意收集涉黑涉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努力为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参谋助手。在排查出的401件矛盾纠纷中尚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七)司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稳步推进

昌宁县司法局业务技术用房于2019年10月10日动工,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3月26日申请复工,建设进度有序推进。一是已经完成了土建、基础柱基浇筑等工作,完成投资1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31.25%。二是对环城北路东段南侧森林公安围墙脚小河边至司法局建设场地道路建设总长171.5m,路宽9m,平均填高2m,挡墙支砌1500㎡,借土回填3000㎡,完成投资65.76万元(不含混凝土)。三是工程有序推进。目前司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预计7月底可完成第一层浇筑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机关老龄化严重。县司法局在职在编35名干部职工平均年龄偏大,老龄化严重。面对繁重的专业化的工作任务,存在一定程度的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与时俱进不够,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凭老经验和老办法做事,对新理念、新观点、新知识理解认识滞后,工作效率偏低。

(二)专业人才匮乏。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推进,社会各方面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法律专业人员少,经费不足,加之系统临聘人员较多,人员统筹安排、调动积极性等方面缺乏有效措施和手段,影响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工作创新滞后。普法依法治理依靠传统形式多,创新形式少,广泛性、实效性还不尽如人意。

(四)基层力量相对薄弱。基层司法所人员较少,而且人员流失比较严重,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人员的不稳定以及人少事多已经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创新开展。

(五)法治经费保障不足。随着“法律六+N进”的深入开展和依法治县进程的加快,新形势下普法经费投入仍显不足,难以有效采取“法治微电影”“法治连续剧”等形式广泛生动的开展法治宣传。

(六)缺乏规模性的安置帮教基地。个别“三无人员”释放后“束手无策”,安置渠道不畅,工作中也只是靠帮教工作人员,个人能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七)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困难。由于县财政调度困难,项目建设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到位,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建设缓慢。

三、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的建设,打造过硬司法铁军。一是抓实党建工作。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为抓手,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制度。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确保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始终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信得过。持续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有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培养,常态化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提高全县司法行政干部政治自觉。二是抓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将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日常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每季度一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分析司法行政领域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适时掌握微博、微信等网络舆情,有针对性地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工作,传播好党和政府的声音,反映好人民群众的心声。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将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抓落实。及时收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展现队伍的新风貌、新气象。加强典型选树培育、宣传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标杆、引导和辐射作用。通过以身边人讲述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弘扬司法行政正能量。三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不懈推进廉洁政府建设,从严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深化年”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细化“三张清单”,抓实“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三个规定”。注重班子团队建设,发挥“头雁效应”。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政治生态研判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强化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责述廉、公开承诺、外出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严厉整治不敬畏、不在乎、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正风肃纪,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和作风建设成果。抓实内部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积极配合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梳理,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制定防控措施,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过硬队伍。四是抓实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强化便民服务、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措施。认真制定和落实厚爱制度,积极帮助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展现昌宁县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新风貌。鼓励引导干部选修在职法律学历,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和防范化解政治风险能力。通过采取课堂理论培训和到附近县市区参观学习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处置风险的能力。建立调解员激励机制,提高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

(二)全面履行依法治县职责,打造依法治县昌宁品牌。一是扎实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配齐配强县委依法治县办力量,提高依法治县办工作能力和水平。将述法与述职述廉述责齐驱并驾、同频共振。开展全面依法治县与责任落实督察,促进依法治县工作上台阶、树品牌。强化人民陪审员的监督考核,补齐人民陪审员名额,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二是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努力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昌宁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审批服务程序。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难题,开展“法律暖企”和“法治体检”行动,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升企业法律服务质量。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昌宁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督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参加2020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网络考试,做到执证上岗。举办“三项制度”培训班,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适时开展涉民生领域、营商环境等执法监督检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二是强化行政诉讼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实行全县行政诉讼每月一通报机制,督促各级“一把手”做到“有诉必应、应诉必到”的工作机制,建立移交纪委监委败诉制度,推动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梳理全县行政诉讼积案,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化解专项行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认真做好行政应诉代理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应诉中作用。加大对乡镇、部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力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整体水平。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加强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行政违法行为问责制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四)聚焦司法为民,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加速推进“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继续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提质升级。当好法律知识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诉讼的“引导员”、法律援助的“联络员”、村委会服务的“指导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坚持律师坐班制度,严管值班律师坐班纪律,提高坐班律师工作效率。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和承办各环节业务制度,实现业务全流程办理和监督。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严格管理和发放以案定补专项资金。推动实现法律援助“一件事情一次办”。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持续做好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做好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深化“法援惠民生”活动,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强化法援窗口纪律建设,树立好窗口形象,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强化公证管理。捋顺公证工作业务管理体制,提高公证工作效率。完善公证服务方式,实行公证预约、代办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互联网+公证”,实行公证材料清单制度,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介入经济发展主战场,为重点工程、民生项目推进保驾护航。巩固发展传统公证业务,积极拓展公证服务企业并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等领域业务。四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综合素质。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律师维权和惩戒机制,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坚持涉法涉诉信访律师值班制度,推进律师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律师依法依规代理辩护涉黑涉恶案件,建立统一受理、报告和集体研讨制度,防止违法违规执业,实现办案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统一”。

(五)坚持规范执法,不断强化特殊人群管控。一是规范社区矫正运行机制。依托今年7月份《社区矫正法》的正式实施,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的配备,增强执法力量。通过完善组织结构、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加强集中教育、探索个性化矫治、整合社会力量等形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每季度对管辖的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抽查走访,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制度,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每季度组织司法所长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每半年对社区矫正档案进行一次检查,严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年内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2次以上业务培训和1次以上劳动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全面落实审前评估制度。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社会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教育矫正效果。二是规范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相关制度,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切实防止脱管漏管、防止重大恶性案事件,确保在矫人员安全可控、有效矫正。按计划每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走访重点监管对象。继续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禁毒和扫黑除恶教育,提升法治意识。三是规范刑满释放人员管理。积极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进一步提高核实率、衔接率和接送率。继续与监狱联合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走访重点帮教对象,给服刑人员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服刑人员安心改造。与县人社局合作,将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社会培训和就业的范畴,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措施。

(六)坚持稳字当头,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持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继续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严格落实“两排查一分析”工作制度,深入开展“重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节假日纠纷集中排查”和“新冠肺炎疫情调解”等专项活动,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形成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努力把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持续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做好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指导工作。狠抓调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村级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各司法所年内至少举办2次以上的培训活动。进一步创新调解工作,推行“访调对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各司法所推动建立以优秀人民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打造基层人民调解品牌,树立人民调解新形象。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抓好培训考核,提高管理效能。三是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发挥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优势,深入摸排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中的涉黑涉恶人员及涉黑涉恶线索,持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摸。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坚持刀刃向内,加大全县司法行政干部的违法违规整治力度,净化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注重固化经验、推广做法,建立长效机制,为长治长效打牢基础,确保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四是持续深化“数字司法、智慧司法”建设。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提升年”为抓手,重点加强县乡两级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全系统指挥体系。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推进智能调解项目建设,部署应用司法所、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统筹推进依法治县、行政执法等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系统应用质效。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抓实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县。立足牵头抓总,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推动职责,为全面依法治县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服务保障。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加强对县内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不断提升法治昌宁建设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单位、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创建,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推进全民学法守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集体学党章党规、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职述法等制度,举办法治报告会、法治培训、宪法宣誓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上台讲法治。抓好学校青少年学生这个“重头戏”,落实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师资、教材和课时,抓好兼职法治副校长聘任和管理。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线上线下培训,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村(社区)普法阵地和队伍建设。三是全面总结“七五”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巩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成果,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行“司法行政统筹、行业部门组织,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分行业分部门学法考法机制,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法+部门法”的学法考法体系,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学时完成率、参考率、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全面梳理、整理我县“七五”普法成果,制作宣传视频和专题片,整理“七五”普法成绩册,争创“七五”普法全省先进县。按照省市部署,全面抓好“八五”普法的启动工作,让法治成为护航昌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四是持续抓好日常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抓好“3.8”“6.25”等法治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大重点人群学法用法,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利用微信、短视频等传播平台、传播方式,推出更多、更生动的服务产品;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法治文化阵地后期维护工作,依托阵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推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帮助基层搭好法治框架,提高我县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加大对司法行政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建议通过公招或选调的形式,招录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进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同时,立足于全县司法行政的长远发展,招收一定比例的专业人才,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以适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为全面贯彻落实昌宁县“七五”普法规划,根据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和市普法办的工作要求,建议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保障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为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需要,加大对公益性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昌宁县司法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