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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总工会“四强化”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近期以来,昌宁县总工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主动把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整体格局中,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注重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勤廉教育、强化纪律防范和强化执纪问责四个环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召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会工作会议,签订廉政责任书、制定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分解、强化责任问责,使“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勤政廉政教育。注重思想引导、教育先行,定期与单位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常提醒,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行为及时批评教育、约谈提醒。通过组织学习党章,党课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活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党性修养,使廉洁自律意识入眼入脑入心,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强化纪律防范教育。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牢固树立不认真、不规范履职就是失职、渎职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对“三重一大”、风险点防控、人事财务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想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做到依法用权、规范履职、廉洁自律、干净做事。
强化纪律问责机制。坚持把机关效能督察作为抓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推动工作纪律落实和纪律制度的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进上级部署,及早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工作,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发力,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