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1-0709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有效应对当前可能发生的“外防输入”新冠肺炎感染,切实有效、科学地开展防控检测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结合大田坝镇实际,制定检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为主,内防外堵。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检测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疫情检测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疫情及其危害,早期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并及时报告,防止疫情可能出现的扩散蔓延,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点 长:杨胡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点 长:罗佳来 镇党委书记
成 员:王鹏飞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志银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张 华 镇卫生院院长
检测点值班组成人员:政府抽调66人,派出所每班抽调1名人员参与检测点工作。
(二)检测点设置:大田坝磨房坡头检测点。
(三)分班情况:每天分为2班(8:00-20:00、20:00—8:00)
(四)值班人员搭配情况: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检测点每班由3名政府抽调人员、1名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每班设一名小组长。
(五)工作职责:严格入大车辆及人员检测。统筹协调全镇疫情防控检测点工作,研究确定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公开准确发布疫情信息,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督促各值班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入大车辆及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对发现的体温异常者送到隔离区进行留验和医学观察。
(六)工作措施:
1.现场检测严格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测”,做到不漏一车一人。重点检测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往车辆及人员,并对指挥部发布的疫情严重地区来车及人员予以关注。
2.现场检测人员应严格规范检查检测工作,完整登记车辆及驾乘人员相关信息(车牌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并进行询问,了解出发地以及近期有无重点疫区旅行史(逗留时间)或与重点疫区籍人员有密切接触史,到大田坝镇要去哪里、干什么。
3.有以下情况应立即按要求处置:
(1)发现重点疫区车辆、人员或无发热但有重点疫区旅行(行程卡带*)或者与重点疫区籍人员有密切接触史者,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在大田坝镇范围内有明确住所的,推送至所属村(社区);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的外来人员,予以劝返,本地人员督促第一时间到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
(2)发现发热(>37.2C)者立即汇报指挥部,由指挥部通知卫健人员进行处理,其他现场人员避免直接与其接触。
4.检测点应做好人员信息推送工作,推送至镇疫情指挥部,有突发情况的应随时随地报告,每天16:00报车辆及人员的检测情况。(联系人:于琼梅,电话: 18087588633)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值班值守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职责履职尽责,并在点长的领导和小组长指挥下开展工作。
(二)加强信息推送。要及时、准确的对入大返大人员进行推送。同时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指挥部。
(三)严肃工作纪律。卡点人员要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检测工作,坚决杜绝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检测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镇纪委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迟到、早退、脱岗人员进行通报和问责;值班值守检测不到位、对信息推送不及时、瞒报、虚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大田坝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