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15-6/20260729-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7-2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关于印发《昌宁县司法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股室,基层司法所:

    现将《昌宁县司法局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宁县司法局

                                                     2026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司法局地震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昌宁县司法行政系统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最大程度保障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机关运行安全和档案资料安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抗震救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灾后重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昌宁县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统一高效、分工明确、响应迅速、处置规范的地震应急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地震风险防范、应急避险、抢险自救、秩序管控、法律服务和舆情应对能力,科学有效处置地震灾害及余震、火灾、触电、建筑坍塌、舆情恐慌、矛盾纠纷等次生衍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域范围内发生地震灾害、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周边地震波及我县后,县司法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司法所等司法行政阵地开展的防震避险、应急疏散、抢险救灾、隐患排查、重点人员管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舆情处置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一是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局党组统筹全局应急工作,各股室、基层司法所各司其职、分级响应、协同联动。二是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物资储备,做到常态备战、有备无患。三是快速响应、科学处置。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流程,规范避险疏散、抢险救援、信息报送、应急维稳各项工作。四是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坚持抗震救灾与法治保障、社会维稳同步推进,全力服务灾后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县司法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地震灾害发生后自动转为县司法局抗震救灾临时指挥部,统一指挥全系统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统筹指挥应急处置、灾情研判、资源调配、对外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担任,分片负责抢险避险、安全维稳、法律服务、舆情引导、后勤保障等工作,组长不在岗时履行总指挥职责。成员由机关各股室、基层司法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预案管理、日常备战、值班值守、信息汇总、物资管理、组织演练、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工作组。一是综合协调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应急统筹调度、指令传达、值班值守、灾情信息收集汇总、请示报告、台账整理、后勤保障、车辆调度、综合协调等工作。二是安全抢险疏散组,由局办公室安全保卫人员牵头,负责震时就地避险、震后人员疏散集结、现场秩序维护、建筑安全排查、危险区域警戒、次生隐患整治、简易伤员救护、机关资产和档案资料保护工作。三是重点人员管控组,由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牵头,负责地震前后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动态摸排、安全核查、情绪安抚、风险研判、动态管控,严防脱管失控、肇事肇祸风险。四是涉灾矛盾与法律服务组,由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牵头,负责涉灾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源头化解,设立临时法律服务点位,开通法律援助服务绿色通道,组织律师、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震后法治服务、纠纷调解、群众维权指引工作。五是宣传舆情组,由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牵头,负责防震减灾法治宣传、应急科普推送、正面舆论引导、网络舆情监测、不实信息澄清、舆情风险处置等工作。六是灾后重建保障组,由办公室财务、装备管理人员牵头,负责灾情损失统计、应急物资清点补充、救灾经费保障、办公设施修缮、资产核查、灾后恢复办公秩序等工作。

三、预防与应急准备

(一)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定期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常态化对局机关业务用房及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墙体屋面、吊顶门窗、水电管线、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档案室库房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杂物、移除高空重物、整改线路老化、墙体开裂、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限期销号。

(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地震应急物资定点存放、专人管理、定期盘点更新,配齐相关应急物资,确保紧急状态下随时可用、足额够用。

(三)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地震避险、自救互救、余震防范、次生灾害处置知识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系统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明确疏散路线、集结点位、人员清点、现场处置流程,演练后及时复盘整改、优化预案。依托法治宣传阵地、村(居)法律顾问常态化开展防震减灾法治宣传和应急科普,提升群众防灾避险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值班值守与通讯保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全系统通讯24小时畅通,健全应急联络机制,完善应急通讯录,确保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

根据地震预警、震级大小、灾害影响程度,对应县级总体预案标准,实行应急响应。

五、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处置

持续做好余震监测防范,余震预警期间严禁人员进入建筑物作业,待官方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办公。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及时清理易燃杂物,杜绝破损线路通电、室内明火作业,严防火灾、触电事故。常态化开展网络舆情巡查,及时澄清不实谣言、回应群众关切,防止引发社会恐慌。聚焦房屋损毁、安置补偿、救灾物资分配、财产损失等重点领域,滚动排查、优先调处涉灾矛盾,坚决防止矛盾升级激化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特殊人群心理疏导和风险稳控,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情绪波动人员“一对一”安抚疏导,严防脱管失控、肇事肇祸风险。

六、后期处置

(一)灾情核查汇总。应急处置平稳后,全面核查统计人员伤亡、业务用房、办公用房、设备物资、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精准梳理灾情损失,形成完整灾情报告,按程序及时上报。

(二)善后维稳安抚。持续做好受伤干部职工及受灾家属慰问帮扶,常态化开展涉灾矛盾纠纷清零化解,持续抓实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三)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检修办公设施、水电消防设备,修缮受损办公场所,清点补充应急物资,逐步恢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管理等各项正常业务工作。

(四)复盘评估修订。应急工作结束后,组织专题复盘总结,梳理应急处置工作亮点短板,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健全长效防震减灾和应急处置机制。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组建司法行政系统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法治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应急培训、抢险演练和业务实训,确保关键时刻人员到位、处置有力。

(二)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常态化储备、定期更新机制,保障应急避险、抢险救护、后勤保障物资足额储备、随时可用。

(三)通讯交通保障。健全全系统应急联络体系,确保极端情况下通讯畅通;保障公务车辆随时待命,满足应急排查、物资转运、下沉服务等工作需要。

八、责任追究

对在地震应急工作中存在擅离职守、脱岗缺位、迟报漏报瞒报灾情、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管控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九、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县司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根据法律法规更新、上级预案修订、演练评估和灾情处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