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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1-1116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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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加大普法力度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处所:

现将《“加大普法力度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宁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大普法力度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脱贫攻坚的作用,提升普法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共昌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宁县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和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进精准普法、深化依法治理,创新普法方式,不断提高农民法治理念,增强广大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精准普法

1.深化“法律进乡村”常态化普法。以“党建+普法”为抓手,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深入推动宪法、民法典进勐统镇大河村。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宪法、民法典法治元素融入乡村文化广场等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利用村(社区)、学校等阵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宪法、民法典法律宣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和引导村民创作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文艺作品,利用乡镇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推送转发宪法、民法典学习相关内容,推动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人心,走进千家万户。

2.强化精准普法工作。针对大河村14户(个)法治中心户、法律明白人,开展一次法治培训,针对农村易发多发性问题加强精准普法。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经常遇到的多发性、规律性矛盾纠纷,开展订单式普法。重点加强对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土地征收征用、规避生产经营风险等领域,辍学青年、失地农民、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及易受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群体的普法宣传,引导村民正确解决生产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力贫困户安居乐业、脱贫增收。

3.加强农村青少年普法教育。一是开展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召开家长普法座谈会、法治课堂、家庭教育知识讲座等形式,介绍校园欺凌的特征、危害以及防治校园欺凌与违法犯罪的家庭教育方法。同时,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基层,通过送法入户、开展法律宣讲、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帮助青少年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二是开展一系列群防群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乡镇、村(社区)工作和社会服务活动,将法治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开展寓教于乐的系列宣传活动。同时,借助大型户外LED电子屏幕播放法治宣传篇,呼吁全社会重视校园欺凌事件,营造社会各界共同遏制校园欺凌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基层法律服务水平

提升“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在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公布法律顾问联系电话,建立微信群,让群众在家即可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加油助力。

(三)创新农村普法方式

1.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结合乡村文化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积极推进“乡村法治舞台”建设,做到有组织、有队伍、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在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享受公共法治文化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入推进乡(镇)、村(社区)“四个一”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村(社区)村(社区)有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法治图书室,全力提升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2.创新普法机制和载体。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远程教育等现代化手段,通过播放法律短剧、法律生活剧、微电影等方法,寓教于乐,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对村民的吸引力。建立农村普法微信群,及时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解读,提升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普法与政策宣讲宣传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和在校学生的力量,鼓励他们将法律带到基层、带到农村、带给其他家庭成员,使普法由“传授式”向“交互式”转型,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多元化普法格局,提升“送法下乡”工作实效。

(四)大力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

1.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统筹建设以县、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和政府各部门执法人员为主体的稳定的、多元化的兼职普法宣传队伍。鼓励引导社会团体、专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同时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普法队伍人员素质和普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

2.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中心户”。围绕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从农村实际出发,通过登记造册,采取分类培养方式,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中心户”学习培训机制,做到培训计划、对象、师资、教材、课时、场所“六落实”,并报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备案。将“法律明白人”“法治中心户”培训纳入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职责、纳入扶贫干部工作职责,针对农村常见的法律问题,采取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方式,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现场观摩教学,以“法律明白人”“法治中心户”的培养普及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处、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创新方式,丰富形式。结合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形式,进一步推进以案释法,运用新媒体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不断创造新经验,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生动实践,认真总结推广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普法助力乡村振兴的昌宁故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推进农村普法工作深入,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