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1-0218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
文号 | 〔2021〕-4 | 浏览量 |
各股室、处所:
现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昌宁县司法局
2021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和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云南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将分别于2021年1月下旬和3月上旬召开。为全面做好“两会”期间安保、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县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特殊人群抓监管
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将重点人员的排查走访纳入活动内容,对全县1025名刑释解矫人员和232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通过见面谈话、走访监督责任人、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情况。加强重点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实行每日一报,随时掌握重点对象活动去向。对生活困难或有残疾、疾病等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矫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帮困解难。(责任领导:禹光映、杨艳梅 责任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二、化解矛盾促和谐
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特别是对外出务工、返乡探亲、疫情防控、农资运输、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重点排查,从源头上预防社会影响面大、可能激化升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落实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对涉及邪教炒作和煽动闹事的动向,以及可能诱发到保赴昆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止因贻误时机导致矛盾纠纷激化。(责任领导:杨艳梅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13乡镇司法所)
三、法律服务助稳定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农民工法援服务窗口,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上法治课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全力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诉求,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全面落实律师信访值班制度,对涉法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合理引导群众依法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责任领导:杨艳梅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四、宣传到位早预防
聚力维稳,以“抓法治、保稳定、迎盛会”为主题,通过开展“法律六+N进”“送法下乡”“法律援助进村入户”等活动,开展维护稳定专项法治宣传,营造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防患于未然。协调各乡镇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走进企业、社区,发放普法手册,收集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难题,引导企业、居民强化法治意识,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责任领导:祁麟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五、应急值守保平安
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认真落实“零报告”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各司法所做好值班工作,对辖区内发生的重要情况或重大紧急事件要求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责任领导:穆鹏 责任股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