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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0-1207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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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深化平安建设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司发〔2020〕7号))

关于印发《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深化平安建设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司发〔2020〕7号

各股室、处所:

现将《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深化平安建设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股室、处所要提高思想认识、对应职能职责、严肃纪律作风、抓好工作落实。



                                                                                                                                          昌宁县司法局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司法局2020年深化平安建设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司法行政系统深化平安建设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政法工作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平安建设总体要求,组织动员司法行政系统全部力量,以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抓手,以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为目标,切实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化平安建设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分类指导,为全县平安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千方百计为广大群众提供司法行政服务,真正让群众发自内心地满意。充分发挥好全面依法治县的职能作用,制定出台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及实施细则,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重点是“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实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作用,加大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工作力度,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行为习惯;依法依规从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筑牢维护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践行司法行政为民根本宗旨,针对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建设服务平台、强化队伍管理,及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牵头抓好实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紧密结合全县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广大民众法治意识、依法治县推进现状等实际情况,重点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存在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办法措施、理顺体制机制、加强请示汇报等方面下功夫,让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真正重视起来、积极行动起来,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尽快形成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合力,实现全县范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走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良性轨道。

(二)统筹推进做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推进昌宁法治政府建设,在严格有序实施《昌宁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基础上,重点采取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考核、加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水平、从严开展行政执法管理监督等措施,综合施策、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全面依法治县重要支撑。

(三)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应主管工作职能职责和执法主体责任,紧紧依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主体责任制这一根本抓手,充分发挥好县委普法办牵头、统揽、组织、指导、督促的职能职责,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听得懂、能理解、愿接受等方式方法,广泛深入推开推进全县范围“大普法”工作开展,全面培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思维,为推进法治昌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和法治基础。

(四)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控命案多发易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部署要求,在2017年全面理顺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和主管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履行好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职责,精心组织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实现全县范围人民调解工作职责化、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开展,把矛盾纠纷排查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筑牢维护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五)不断强化“两类人员”监管教育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紧紧围绕“思想认识深刻、监管教育标准化、痕迹材料规范化、督促检查常态化”的“四化”目标任务及思路措施,一如既往切实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杜绝脱管、漏管、虚管等情况发生,强化重点人员监管,保障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全及稳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平安昌宁、法治昌宁建设中的职责作用。

(六)拓展延伸公共法律服务群众领域。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形势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实际需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拓展延伸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抓好律师、公证执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能力和水平;逐步实行基层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分开设置、独立执业、强化监督的体制机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法律服务的队伍及平台保障。

(七)严格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有效实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新时代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契机,紧紧围绕“政治过硬、素质适应、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总体要求,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三大重点任务,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懂规矩、守纪律,在有限的人力资源条件下,为及时高效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队伍保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昌宁县司法局深化平安建设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雪峰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由杨晓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业务。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负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股室、处所负责,股室、处所负责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股室、处所要深刻认识开展深化平安建设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讲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积极配合开展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深化平安建设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学习宣传;积极引导带动好亲朋好友认真负责地接听好“0871-12340”电话,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加强对人民群众特别是监管服务对象的宣传教育,结合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工作,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取得的成效,全面提升群众的认可度、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股室、处所全面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筑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方面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另一方面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股室、处所要及时推进深化平安建设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热情周到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同时,省、市、县有关部门将定期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电话督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对在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将直接点名通报,并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