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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829769-2-/2020-071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投资促进局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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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投资促进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21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20〕32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县投资促进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更加丰富多元、规范有序,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等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回应不到位、公开平台不规范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平台规范、队伍专业、保障有力的政务公开新格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

1.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各项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拟定时明确“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在公文印发时明确标识“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开。

2.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县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单位专属页面和政务新媒体的发布信息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切实加强日常监测及信息发布前的检测,发现错误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本单位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所有信息需经单位信息拟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4人层层签字审批同意后才能公开,并填写《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按月度汇总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备案。

3.健全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严格实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或其他公开载体上发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明确政策解读责任,需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上报代拟稿时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一并报单位负责人审签。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实效,真正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

4.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要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主动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

5.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针对重大政务舆情,要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6.健全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建立社会评议制度,适时通过第三方、民意调查等方式开展社会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不断调整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股室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股室和人员责任。

(二)推动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1.推进政府网站单位专属页面规范化设置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有关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样式设置本单位的专属页面。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便利企业和群众。

2.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发布政务新媒体上的信息,坚决杜绝“僵尸”、“睡眠”账号。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业务人员强化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县投资促进局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对接,强化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

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要强化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昌宁县投资促进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