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31114-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扶贫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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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脱贫地区农户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局,国家推出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现将大家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快来看看有没有您关心的问题。
一、什么是脱贫人口小额贷款?
在2021—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5年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内,以户为单位向建档立卡脱贫户发放的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适当浮动放贷、财政全额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小额信用贷款。
二、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对象是?
贷款对象为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
三、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是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技能和还款能力。
三是贷款资金用于发展产业。
四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四、贷款到期了可以展期或者续期吗?
未办理过续贷或展期的,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
五、贷款程序是什么?
政策宣传到户→农户提出申请→村级组织初审→乡镇及承贷银行审核并实地调查(乡镇具体负责农户政策准入条件审核,承贷银行具体负责贷款条件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复核审批→承贷银行审定并按相关信贷政策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发放贷款。
六、贷款用途“十一严禁”包括哪些内容?
1.严禁将发放的贷款以入股分红、户贷企用、转贷、指标交换等交由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2.严禁贷款资金用于存款获息、结婚、建房、理财、看病、上学、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将贷款资金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3.严禁人情贷款、乡村公务私用、乡村基本建设挪用贷款资金和贴息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4.坚持户借、户用、户还,严禁冒名借贷、套取财政贴息资金和信贷资金等违规违法情况发生。5.严禁借新还旧。6.严禁对恶意逃避银行部门债务的农户发放贷款。7.严禁对在金融机构有到期欠款故意不还的农户发放贷款。8.严禁对有严重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的农户发放贷款。9.严禁对有涉黑涉恶问题的农户发放贷款。10.严禁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农户发放贷款。11.严禁对从事国家明令禁止业务的农户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