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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03-3/2026072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6-07-20 |
| 文号 | 浏览量 |
林 草 行 政 处 罚 委 托 书
昌林草罚委字〔2026〕第20号
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特委托你单位对普银富涉嫌滥伐林木案件、鲁贵军涉嫌滥伐林木案件、徐春香涉嫌滥伐林木案件和鲁金贵涉嫌毁坏林地案件行使林草行政处罚权,办理期限自受案立案之日起至案件办理结束。
本委托书一式二联,委托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各执一联。
委托行政机关(印章):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李仲华
2026年7月20日
第一联:委托单位存
林 草 行 政 处 罚 委 托 书
昌林草罚委字〔2026〕第20号
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特委托你单位对普银富涉嫌滥伐林木案件、鲁贵军涉嫌滥伐林木案件、徐春香涉嫌滥伐林木案件和鲁金贵涉嫌毁坏林地案件行使林草行政处罚权,办理期限自受案立案之日起至案件办理结束。
本委托书一式二联,委托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各执一联。
委托行政机关(印章):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李仲华
2026年7月20日
第二联:被委托单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