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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3-3/2025051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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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行政处罚委托书

昌林草罚委字〔2025〕第025号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特委托你单位对杨恒武涉嫌毁坏林地、林木案件和杨恒武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行使林草行政处罚权,办理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至案件办理结束。

本委托书一式二联,委托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各执一联。

委托行政机关(印章):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鲁智强

2025年5月18日

第一联:委托单位存

林 草 行 政 处 罚 委 托 书

昌林草罚委字〔2025〕第025号

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特委托你单位对杨恒武涉嫌毁坏林地、林木案件和杨恒武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行使林草行政处罚权,办理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至案件办理结束。

本委托书一式二联,委托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各执一联。

委托行政机关(印章):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鲁智强

2025年5月18日

第二联:被委托单位存